| 序号 | 项目 | 内容规定 |
| 1 | 项目名称及地点 | 工程名称:2026年综利公司渣罐检测及缺陷维修劳务施工 分检综利2026-060 项目地点:河南省安阳市安钢厂区 |
| 2 | 投标保证金 | 0 |
| 3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缴纳方式,通过转账方式缴纳或提供履约保函,投标单位可优先提供履约保函,甲方对乙方有应付账款的,履约保证金可从应付账款中扣除。 注:如投标方在安钢建设公司有应付账款的可办理保证金冲抵手续。 本项目施工前中标方必须按照《安钢发包工程项目生产经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纳100万元安全保证金或由招标人认可的已交纳安全保证金的法人单位书面担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承担全部事故经济赔偿责任,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与招标人没有关系,非招标方合格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时提供承诺,中标方在施工前必须按照《建设公司工程项目、经营(生产)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总保额不低于150万元的工伤保险或不低于50万元的雇主责任险和不低于100万元的安全生产责任险。 |
| 4 |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时间 | 2025年6月2日9时前 |
| 5 |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2日9:00 |
| 6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 7 | 招标人 | 1、招标人名称:安阳钢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单位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安钢大道安钢厂区 3、招标 联系人:刘冬 4、招标联系人电话:13603726721 |
| 8 | 现场勘察联系人 | 1、现场查勘 联系人:武卫华 2、现场查勘联系人电话:18211630060 3、现场查勘时间: 2025年6月1 日10:00 4、现场查勘集合地点:金属结构部 |
| 序号 | 项目 | 内容规定 |
| 1 |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 29套渣罐(16m³)进行耳轴及周边区域打磨、检测、缺陷维修等工作,具体内容: 1、倒运渣罐至检测维修位置(需乙方搭建围挡),要将渣罐、渣斗检测、维修部位沾钢沾渣清理干净。搭设脚手架,进行耳轴及周边区域打磨、检测、缺陷维修等工作,检测处要露出金属光泽,满足检测要求。 2、检测项目包括:29套渣罐耳轴及周边的检测,检测时采用采用磁粉或渗透,应符合承压设备无损检测中NB/T 47013.4—2015或NB/T 47013.5—2015标准I级规定。磁粉或渗透检测后再采用超声波检测,应符合承压设备无损检测中NB/T 47013.3—2015标准I级规定。 3、包含在检测过程中发现缺陷的修复处理,缺陷返修应符合GB150-2011中的规定,同时符合检测标准的要求。内部缺陷包括缩孔、裂纹、气孔、砂眼、夹渣、冷隔,采用方法:用气刨或割枪现触及到缺陷位置(表面缺陷用砂轮直接翻出),用砂轮片清理缺陷部位,最后用补焊打磨的方法进行修复。。 4、乙方对每一台渣罐按现在的编号检测后,如发现缺陷由乙方进行修复并进行二次检测,直至检测合格为止,并把每一台渣罐最终检测报告签字盖章两份(无损检测专用章)交甲方。 |
| 2 | 材料供应方式 | 本工程所用备件及钢材由招标方提供,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焊条、气体、检测材料、油漆、稀料、砂轮片等由中标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
| 3 | 施工机械供应方式 | 本工程施工所用的吊车由招标方提供,其他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由中标方自备。 |
| 4 | 开竣工日期及考核条款 | 开工日期:2026年6月2日 竣工日期:2026年8月6日 (具体工期根据甲方要求) |
| 5 | 质量要求 | 设计与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 |
| 6 | 文明施工要求 | 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业主、监理、甲方颁发的有关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对污水、噪音、扬尘、固体废弃物、能源资源等进行管理和妥善处置,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和甲方的监督检查,保证施工文明、工地整洁,对其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
| 7 | 报价方式(单价、总价、定额计价) | 固定单价包干,总价最低价中标 。(超工期考核 1000元/天) 特别提醒:该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1480元/套,如超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按照中标单价*实际施工套数据实结算。 |
| 8 | 报价税率 | 含税价,税率3%; |
| 9 | 评标方式 | 低价中标: (2024 年 5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在河南钢铁集团履约过程中出现过人员死亡事故的,本次投标报价须 低于次低价 5%以上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可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否则,将推荐无以上事故的次低有效报价为中标候选人。) |
| 10 | 付款方式(包括进度款支付比例约定) | 以电子承兑方式支付 |
| 11 | 质保金比例及质保期约定 | 无 |
| 12 | 关于安钢建设公司运输车辆的具体规定 | 除明确由招标方(甲方)提供吊车并承担费用外,本分包工程项目吊车费用由分包方(投标方、乙方)承担,分包方必须租用安钢建设公司提供的吊车,未经建设公司同意,分包方使用“非建设公司提供吊车的”,对分包方每车每天考核5000元,按天累计。 |
| 13 | 其他要求 | 1、.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做好安全防护、环保、防火、防高空坠落等措施,以及工程施工中其它措施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现场新旧备品备件的倒运以及装车卸车材料倒运、制安倒运、二次倒运、现场清理积料和清灰、垃圾处理等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费用中标方承担。 2、.虽未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中明示,但属于约定工程范围之内,或与该工程有直接关联的工程内容,甲方认为由投标人施工较合适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 3、.现场6S施工到位,渣土由中标方协调场地外排。 4、.现场按照及安全环保(周边围挡、覆盖抑尘网、降尘设备必须到位)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管控措施,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劳保(安钢工作服或供应商统一劳保),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5、现场设备材料看护、回收及安全措施和劳务合同保险操作证等安全手续,严格执行安钢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6、.投标方接到中标通知后,须及时递交签字盖章后的合同,招标方有时间要求的,按要求递交,招标方无时间要求的,7日内递交。因投标方原因,延误合同递交时间的,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进行考核,每延误一天,考核100元,按天累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