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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宁都县城区供水主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西
发布时间:2026-05-26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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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城区供水主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赣建宁招字【2026】20号
一、招标条件
宁都县城区供水主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批复号宁发改投字(2024)389号、宁行审投字(2026)50号,项目代码(2411-360730-04-01-675498),招标人为宁都县源盛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选择该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宁都县城区供水主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2、建设地点:宁都县城区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为:控制价为:100.584万元。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5、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现场服务、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报批等工作,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具体详见附件《设计任务书》。
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设计标为1个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三、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及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相关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设计团队人员:拟派本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不少于4人分别提供具有给排水、结构、电气、造价等专业注册资格证书或以上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及标单位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有效的社保证明。
(6)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办理有效的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投标人、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必须在江西住建云网站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本单位电子公章。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主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
(8)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 号文)第二十一条
(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提供开标日前7日内的截图)。
(9)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设计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政府和宁都县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合格的资格审查文件,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的为准。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的本工程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
(3)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资格标材料及评分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按规定严厉处罚,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招标人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如有发现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记投标单位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严厉打击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宁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797-7297019,举报邮箱:ndjszbb@163.com
(6)本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发布。
招 标 人:宁都县源盛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赖斌
联系电话: 13879749788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交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惠振英
联系电话:13177978899
监督单位: 宁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722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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