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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6年水利发展资金长宁县浑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四川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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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2026年水利发展资金长宁县浑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水利局 以 宜水许可(2025)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水政水保站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长宁县水政水保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水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水许可(2025)2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众诚国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长宁县
  2.1.2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km²,梯田工程(包括土坎梯田、石坎梯田),新建蓄水池、截排水沟、沉沙池、消力池、生产道路等,设置项目公示牌1处。
  2.1.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名称:2026年水利发展资金长宁县浑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
  2.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2.3合同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70万元的水利工程类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或中标通知书颁发的的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26 00:00 至 2026-06-05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15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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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监督部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2026年水利发展资金长宁县浑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水利局 以 宜水许可(2025)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水政水保站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长宁县水政水保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水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水许可(2025)2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众诚国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长宁县
  2.1.2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km²,梯田工程(包括土坎梯田、石坎梯田),新建蓄水池、截排水沟、沉沙池、消力池、生产道路等,设置项目公示牌1处。
  2.1.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名称:2026年水利发展资金长宁县浑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工程
  2.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2.3合同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70万元的水利工程类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或中标通知书颁发的的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26 00:00 至 2026-06-05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15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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