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衡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电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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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衡数政投资管理【2024】26号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建筑安装业 | ||||||||||||||||||||||||||||||||||||||||
| 所属地区: | 衡水市-市辖区 | 招标内容: | |||||||||||||||||||||||||||||||||||||||
| 衡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电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电梯工程已由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衡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衡数政投资管理【2024】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衡水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衡水市中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587.922496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采购29部电梯,总建筑面积682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408.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841.79平方米,地上12 层(局部 4 层)地下2 层(局部 1 层),包含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行业验收、质保期服务及其它相关技术服务和资料交底,包括配套电梯小门套、总包管理(配合)服务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税金。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安装、交货地点: 衡水市宁安路以南、隆兴路以北、顺平街以西地块(衡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 ,供货安装期:210 日历天(其中供货周期 120天,安装周期 90天),质量标准:合格。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衡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电梯工程,本项目采购电梯设备垂直电梯21部,扶梯8部,共29部电梯,总建筑面积682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408.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841.79平方米,地上12 层(局 部 4 层)地下2 层(局部 1 层);包含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行业验收、质保期服务及其它相关技术服务和资料交底,包括配套电梯小门套、总包管理(配合)服务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税金。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87.922496 万元。2.3 计划工期:210 日历天;交货期:合同签订接使用单位通知后120日历日内交货,安装工期:安装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90天(日历日)内竣工。2.4 质量标准: 合格 。2.5 其他: (/) 。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衡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电梯工程,本项目采购电梯设备垂直电梯21部,扶梯8部,共29部电梯,总建筑面积682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408.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841.79平方米,地上12 层(局 部 4 层)地下2 层(局部 1 层);包含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行业验收、质保期服务及其它相关技术服务和资料交底,包括配套电梯小门套、总包管理(配合)服务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税金。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加工制造本次招标所需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供货能力、经验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如为制造商投标,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V≤2.5m/s(含)以上资质);如为代理商投标,须具有电梯制造商(须满足本项目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厂家盖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V≤2.5m/s(含)以上资质,且所代理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V≤2.5m/s(含)以上资质。若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代理商按无效投标处理。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 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二)拟派项目经理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职称;3.6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3.7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26 00:00至2026-06-0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1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交)向(河北润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联系人: 刘玲 , 联系电话: 0318-5209295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8-2056307 电子邮箱:hss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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