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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2026年度港区路灯养护服务 JSZC-320585-TCZX-G2026-000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6-16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5-TCZX-G2026-0005
项目名称:2026年度港区路灯养护服务
预算金额:31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1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此限价的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港区辖区内约2.6万盏道路照明、庭院照明、景观照明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日常养护、基本维修或更换(包含电缆、灯杆、控制箱、变压器高压预防性试验等)以及路灯迁移或突发事故的维修、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所有主材、辅材、人工等由中标单位承担,亮灯率要求≥99%;同时中标单位须完善城市道桥照明管理系统基础信息更新维护并配合做好照明基础资料更新维护等工作,详见第四章招标书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投入人员合计不少于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维修作业人员5人(其中3人同时具有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及电工作业证(高压电工作业或低压电工作业),2人具有电工作业证(电气试验作业),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4、投标单位需具有照明养护所需的发电机、电焊机、切割机、电缆故障检测仪、照度计等设备。(设备为自有需提供投标单位购买发票及设备实物照片,租赁的另需提供租赁合同;承诺中标后购买或租赁的需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在中标后15天内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单位承诺设备验收,验收合格后签订成交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项目至少配备路灯施工专用登高车辆(16米及以上作业高度)、吊车(8吨及以上)、防撞缓冲车(防撞等级不小于100km/h)、工程抢修车(1.5吨及以上卡车或皮卡)、专用巡查车(小型普通客车)各一辆(车辆为自有需提供投标单位车辆产权证、行驶证及相关证明参数,租赁的另需提供租赁合同;承诺中标后购买或租赁的需提供承诺函,并在中标后15天内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单位承诺车辆验收,验收合格后签订成交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6-16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2、投标人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要参与的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投标人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如下:
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开标项目,完成不见面开标流程。
3)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15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4)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有关苏采云系统驱动安装,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驱动下载”,下载“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文件,按要求安装驱动。
5、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
6、有关办理CA数字申领及电子签章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新CA办理指南”文件查阅。
7、纸质投标文件份数:1正2副。(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需向招标代理机构额外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
8、有关电子投标制作技术疑问,请咨询苏采云软件公司客服: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
9、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3512539
10、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11、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1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中标供应商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履约保函(保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滨江大道88号
联系人:王玉帆
联系电话:0512-53187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太仓恒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仓市郑和中路288号娄申商业广场
联系人:岳晨露
联系电话:13372118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晨露
电话:13372118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