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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海事救援专用码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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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洋县海事救援专用码头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2026023
项目名称:洋县海事救援专用码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56,2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9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洋县海事救援专用码头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洋县海事救援专用码头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 ,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至 2026年06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步加⼤政府采购⽀持中⼩企业⼒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企业政府采购信⽤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采购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委 ⽣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进⼀步加强政府绿⾊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3)⽀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信⽤融资政策:《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企业政府采购信⽤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企业政府采购信⽤融资⼯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关于进⼀步加⼤政府采购⽀持中⼩企业⼒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银⾏西安分⾏关于深⼊推进政府采购信⽤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
(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政府采购政策⽀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的通知》(财库〔2021〕20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件执⾏。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洋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洋县和平路239号
联系方式:0916-8225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一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石马路睿居品阁酒店17楼06室
联系方式:0916-2610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916-2610065
一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5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附件下载: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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