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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皇姑区城市更新局、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中标公示
辽宁
发布时间:2026-05-26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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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告时间:2026-05-25 00:00:00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105-00055
二 、 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城市更新局、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城市更新局、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浩天(沈阳)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25号企业广场B座26层(01-12)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35(%)
评审总得分:9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城市更新局、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城市更新局、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法律服务采购项目(C20030300法律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主要涉及到的案件类型为(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腾迁整理、征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城市更新计划论证等。服务内容:
1、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沈阳市皇姑区城市更新局、沈阳市皇姑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培训,包括对城市更新及其他各类法律事务工作提供咨询、指导;
(2)起草、审核、修订皇姑区与城市更新有关的各类法律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征收流程及其他文件、协议等;
(3)对重大城市更新项目及与城市更新有关的重要活动进行法律论证,作出法律风险评估;
(4)参与更新项目现场工作,包括补偿政策解读和宣讲、协助处理更新现场争议解决、补偿权益确定等;
(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起草及审查;
(6)起草及审查行政复议答复、参加复议听证;
(7)协助启动司法强制程序;
(8)负责处理因城市更新实施而产生的各类法律问题。
2、代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3、重大、疑难等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和采购文件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指派三名执业律师组成律师服务团队,其中一人为项目负责律师,项目负责律师所提供的代理案件和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比例不得低于40%。
2、律师服务团队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未受过律师协会纪律处分。(提供承诺书)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续签条件:合同期满后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满意,年度预算能够保障,采购需求相对固定,且甲乙双方无异议,则按第一年签订合同条款续签合同,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和采购文件要求。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威、周博(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城市更新局、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预算金额*1.5%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区城市更新局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联系方式:024-8643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024-238833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映彤、刘佳奇、刘可心
电    话:024-23883380-8029

十、附件
采购文件:终稿-沈阳市皇姑区城市更新局、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法律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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