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亩均提质增效项目新建厂房跟踪审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怀远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亩均提质增效项目新建厂房跟踪审计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777号
成交金额(费率):工程施工结算审计金额的0.41%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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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怀远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亩均提质增效项目新建厂房跟踪审计 采购项目概况:怀远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亩均提质增效项目新建厂房位于怀远县经济开发区,新建1#、2#钢结构厂房、完善1#、2#、3#配套仓库及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4662平方米,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停车场、雨污水管网、绿化、门卫道闸等附属设施。本项目为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含施工图纸复核、预算、清单核对、过程审计、结(决)算审计等,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为止。(施工计划工期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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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6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询比
2.项目概算:施工费约2517.569616万元(含暂列金130万元),审计服务费约:12.587848万元。
3.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施工结算审计金额的0.5%。
4.采购公告日期:2026年5月18日
5.开标日期:2026年5月25日10时00分
6.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7.综合评标法得分:84.98分
8.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递交纸质质疑材料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递交纸质质疑材料向怀远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怀远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乳泉大道15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552-8888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禹会区朝阳街道观澜瑞公馆3619室
联系人:高成美
联系方式:13145520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