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两专科一中心
(二)聚焦超声波治疗仪、电动转运担架、心电监护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6032026000046
项目名称:两专科一中心
(二)聚焦超声波治疗仪、电动转运担架、心电监护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41,4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采购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到货且安装完毕,并对临床科室、工程师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直至完全掌握设备操作方法。
采购包2:签订采购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到货且安装完毕,并对临床科室、工程师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直至完全掌握设备操作方法。
采购包3:签订采购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到货且安装完毕,并对临床科室、工程师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直至完全掌握设备操作方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②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①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②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①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②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③投标产品为消毒设备的,须具有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6日至2026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6月1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1241400.00元。本项目分为三个包,第一包预算金额:190000.00元;第二包预算金额:345000.00元;第三包预算金额:706400.00元;本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1241400.00元。本项目分为三个包,第一包最高限价:190000.00元;第二包最高限价:345000.00元;第三包最高限价:706400.00元;2.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进行了论证;3.本项目意向公告链接:因系统无法录入,链接详见附件;4.财政监督部门: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8-2550251
。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文件“川财采[2018]123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阳市旌阳区中医院
地址:德阳市华山北路169号;德阳市泾河路33号
联系方式:0838-2208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旌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绵远街一段276号102生活广场1栋1-23-6
联系方式:0838-6556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女士
电话:0838-6556599
四川旌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5日
相关附件:
意向公告链接.docx 采购需求.pdf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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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项目概况 两专科一中心
(二)聚焦超声波治疗仪、电动转运担架、心电监护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6032026000046
项目名称:两专科一中心
(二)聚焦超声波治疗仪、电动转运担架、心电监护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41,4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采购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到货且安装完毕,并对临床科室、工程师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直至完全掌握设备操作方法。
采购包2:签订采购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到货且安装完毕,并对临床科室、工程师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直至完全掌握设备操作方法。
采购包3:签订采购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到货且安装完毕,并对临床科室、工程师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直至完全掌握设备操作方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②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①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②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①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②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③投标产品为消毒设备的,须具有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6日至2026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6月1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1241400.00元。本项目分为三个包,第一包预算金额:190000.00元;第二包预算金额:345000.00元;第三包预算金额:706400.00元;本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1241400.00元。本项目分为三个包,第一包最高限价:190000.00元;第二包最高限价:345000.00元;第三包最高限价:706400.00元;2.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进行了论证;3.本项目意向公告链接:因系统无法录入,链接详见附件;4.财政监督部门: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8-2550251
。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文件“川财采[2018]123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阳市旌阳区中医院
地址:德阳市华山北路169号;德阳市泾河路33号
联系方式:0838-2208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旌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绵远街一段276号102生活广场1栋1-23-6
联系方式:0838-6556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女士
电话:0838-6556599
四川旌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5日
相关附件:
意向公告链接.docx 采购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