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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病房提升改造增设电梯工程项目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5-26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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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病房提升改造增设电梯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7011837000435JS320701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病房提升改造增设电梯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E3207011837000435001001JS320701 标段名称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病房提升改造增设电梯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5月2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6月1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病房提升改造增设电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3207011837000435001001JS3207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病房提升改造增设电梯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病房提升改造增设电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连发改社会发[2026]1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病房提升改造增设电梯工程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病房提升改造增设电梯工程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华东路6号
2.3 建设内容:建筑工程、强弱电预埋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内部装修和外立面装饰、玻璃幕墙、电气、排水、空调通风工程、室内消防、室外消防管道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 工程总建筑面积1117.87平方米,占地面积:93.48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十三层,建筑高度:55.55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490.812299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病房提升改造增设电梯工程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2.9 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所用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6年1月至2026年03月任意1个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7)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9)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 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10)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6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5.1 评标入围
5.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招标项目入围方法采用方法
二、方法三,现场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7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8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为 15 家。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2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2.1、投标报价评审
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 100 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
(1)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0%。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1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北路182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902室 
联系人:董工                                  
联系人: 毕工、孙工                      
电话:  18961325177                           电话:19549568666                  
传真:/                                       项目负责人: 朱昌庭                
邮编:222000                                  
传真: /                           
电子邮箱:398592330@qq.com                  邮编: 222000                      
电子邮箱: 3515099304@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885488110         
10.3异议渠道 :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病房提升改造增设电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3207011837000435001001JS3207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病房提升改造增设电梯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病房提升改造增设电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连发改社会发[2026]1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病房提升改造增设电梯工程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病房提升改造增设电梯工程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华东路6号
2.3 建设内容:建筑工程、强弱电预埋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内部装修和外立面装饰、玻璃幕墙、电气、排水、空调通风工程、室内消防、室外消防管道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 工程总建筑面积1117.87平方米,占地面积:93.48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十三层,建筑高度:55.55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490.812299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7号楼病房提升改造增设电梯工程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2.9 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所用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6年1月至2026年03月任意1个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7)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9)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 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10)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6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5.1 评标入围
5.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招标项目入围方法采用方法
二、方法三,现场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7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8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为 15 家。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2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2.1、投标报价评审
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 100 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
(1)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0%。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1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北路182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902室 
联系人:董工                                  
联系人: 毕工、孙工                      
电话:  18961325177                           电话:19549568666                  
传真:/                                       项目负责人: 朱昌庭                
邮编:222000                                  
传真: /                           
电子邮箱:398592330@qq.com                  邮编: 222000                      
电子邮箱: 3515099304@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885488110         
10.3异议渠道 :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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