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新疆博州精河县公共区域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项目三标段(工程总承包)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新疆
发布时间:2026-05-26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一、招标条件
 博州精河县公共区域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项目已经由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博州精河县公共区域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项目三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6214.5 万元 ,评标办法为 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2.工程规模:三标段:新建2处公共区域收费停车场共41154平方米,小区内安装充电桩共66个,等配套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272224101800256005001
博州精河县公共区域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项目三标段(工程总承包)
三标段:新建2处公共区域收费停车场共41154平方米,小区内安装充电桩共66个,等配套附属设施。本标段的设计(含设计、图纸审查、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至竣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及本标段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发包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2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1)设计资质要求: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由牵头单位下载。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4.其它要求
: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指2021年06月16日起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1项(投标文件中设计投标企业需提供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额为3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投标企业需提供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否则业绩无效)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指2021年06月16日起至今)完成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1项(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3、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联合体各方)
。4、其他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本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可与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一个建造师只能在一个标段担任项目负责人。
(3)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2名、质量员2名、安全员2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预算员1名。注: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经社保机构鉴定(加盖社保公章)的近三个月(近3个月指2026年03月-2026年05月)个人社保证明。(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复印件或网上打印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继续教育的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企业提交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承诺书(格式自拟),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如有在建项目,又列入此次项目投标的,必须在投标前办理完变更手续。如未变更或变更未完成的,不得列入此次项目班子。在本项目中五大员不得相互兼职,其他岗位最多兼职一项且具有相关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
5、信誉要求:
(1)企业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自己承诺等方式来证明;投标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企业拟在本工程使用的项目经理;对诉讼及仲裁情况不做要求。
(2)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7)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6日 10:00至2026年06月15日 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办理方式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6日 11时00分
 2.递交方法: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3.开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需办理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 CA 锁
。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将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BZTF)上传至“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答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4、“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进行登录
。5、投标人需提前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相关操作手册及直播软件中查看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
。6、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标证通”或“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7、若投标人已办理多个标证通或多把CA 锁,请注意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标证通或 CA 锁解密
。8、请在互联网网络环境较稳定的电脑端登录,因投标人网络环境或硬件配备不达标等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精河县
代理地址:
新疆博州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北京南路15号隆泉大厦11层1106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
联系人:
夏力哈尔·叶日哈力
代理
联系人:
张凤燕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13899438116
代理联系电话:
18690905504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监督单位名称:
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单位服务电话:
0909-7639609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