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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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标段
| 路线长约12.157公里,选用一级公路技术等级,设计速度采用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3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路基及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5、0.20,按Ⅷ度设防;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按相关规定执行。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为7.42亿元,建设工期24个月。
| 资质资格要求
| ①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三项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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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公路工程勘察项目(已完业绩项目以交工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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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提供近三年度(2023、2024、2025年)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成立时间少于要求的,应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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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2023年、2024年、2025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8.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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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地质或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公路工程勘察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工作(已完项目以交工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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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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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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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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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标段
| 资质资格要求
| ①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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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公路工程设计项目(已完业绩项目以交工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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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提供近三年度(2023、2024、2025年)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成立时间少于要求的,应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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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2023年、2024年、2025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8.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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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承担过1项类似公路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工作(已完业绩项目以交工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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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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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允许分包:养护工区、停车区设计分包给相应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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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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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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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年检或换证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扫描件。 (2)资格审查时,投标申请人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证件原件扫描件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扫描件清晰可辨,如有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认为相应材料未按要求提供,并作出相关处理决定,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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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申请人可对2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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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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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 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 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省级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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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承诺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未提供承诺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时间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内(企业注册成立时间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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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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