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和田市国有资产114间商铺公开拍卖转让项目 | ||||||||
| 项目编号 | HTGGZYZR2026--067 | ||||||||
| 委托方 | 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拍卖人 | 新疆佳艺拍卖有限公司 |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 交易方式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网上登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2026年5月26日始至2026年6月22日18:30时止; 2.交易方式:拍卖转让(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 3.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6月23日11:00开始; 4.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6月22日18:30时止。如需看现场请与拍卖人倪思源19354469668联系(北京时间工作日内、需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5.拍卖地点: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获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可按拍卖开始时间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4号厅电子竞价室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也可自行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 | ||||||||
|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在层 | 面积(㎡) | 建筑结构 | 转让底价 | 交易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 1 | 和田市国有资产114间商铺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钢筋混凝土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1000元 | ||
| 1.标的位置:城西小区、古江乡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共有未转让商铺114间。具体位置范围需现场踏勘时向委托方了解清楚 ; 2.标的资产权属情况: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让标的无权属纠纷; 3.本次转让标的为按现状转让、以实际踏勘为准、其他瑕疵情况需由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 4.对转让标的处置形式方面的要求:单独转让; 5.本项目无优先权人。 | |||||||||
| 转让价款的支付 | 买受人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成交价款需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
| 二、对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 三、竞买人条件 | |||||||||
|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 联系人:倪思源,电话:19354469668),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并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后果及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已向转让方进行了咨询并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的范围,面积,户型等,已了解了过户等相关政策等,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认可标的现状及转让要求,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转让商铺房以实物现状移交,标的物的面积以不动产权证面积为准。受让方在接收转让商铺房、办理过户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再对标的提出异议。 3.转让方应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证书或证件的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 4.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过户费、税费、其他费用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委托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5.本次商铺房转让价款不含土地出让金,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证。 6.交易双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后,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和拍卖佣金后,交易双方开始进行标的交接。 7.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一天与现场勘查人员联系:倪思源,电话:19354469668。 8.其他未尽事宜见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 | |||||||||
| 四、受让方确定方式 | |||||||||
|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项目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 五、受让方参与方式 | |||||||||
| 企业信息 注册 | 1、本次国有产权转让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本次国有产权转让项目网上交易项目的竞买人,均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办理实体CA锁或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办理实体CA锁可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2楼两个CA窗口或新疆CA、翔晟CA全疆营业网点办理;办理移动CA数字证书可手机微信登录“丝路签企业保姆”、“翔晟信息”公众号、小程序远程在线办理,或手机下载“新点标证通”APP办理。 (1)新疆CA, 联系电话:4000921999;在线办理:https://www.xjca.com.cn (2)翔晟CA, 联系电话:025-66085508在线办理:https://www.share-sun.com/xsapplyv2/daohang/xinjiang/index.html?unitname=hetian ( 3 )标证通移动CA, 联系电话:400-998-0000 详见操作手册:https://ggzy.ht.gov.cn/ydszzsxz/20211218/04e1f19f-a506-45d1-9ea4-6648c475bb61.html 2、自然人报名时可进入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t.gov.cn:8081/)--交易主体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按项填入自然人信息完成账户注册登录交易系统,也可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办理实体CA锁或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 二、意向受让方须完成交易诚信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受让方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进入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并按“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配置、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因配置不当或竞买人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意向买受人自行承担,网上拍卖转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 ||||||||
| 项 目 登 记 | (一)登录: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查看所需报名的公告及文件,查看完毕后点击首页-交易主体登录,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报名进行登记。具体流程参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t.gov.cn)服务指南-【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报名资料和缴纳交易保证金。 (二)报名提交材料。 ①自然人 1. 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书》(制式); 3.《受让意向申请书》(制式); 4. 授权委托书(制式); ②法人单位(机构)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承诺书》(制式); 4.《受让意向申请书》(制式);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 6. 授权委托书(制式); 注: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登记申请完善诚信库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竞买人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名称一致。 4.意向受让人在系统上传报名申请资料并成功缴纳保证金后,经系统确认获得竞买资格。(竞买人需对所提交报名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交 纳 交 易 保证金 | 竞买受让方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6月22日18:30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受让方通过系统登录提交报名资料后、在报名流程中将生成农业银行产生的子账户、受让方需使用自己绑定的基本户向子账户进行交易保证金缴纳、缴纳后通过报名页面中“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缴纳状态及到账查询。若显示“未缴纳”、请受让方核对自己的转账信息和交易系统中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是否填写正确(汇款账户需与受让方企业/公司名称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具体金额详见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表。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拍卖竞 价程序 | 1.保证金状态为“有效缴纳”并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的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如只有1个意向受让方进行有效报名时、报名期结束时应价即为竞买候选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如有2个及2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期内进行有效报名时、将进入限时竞价、周期为90秒;(日期:2026年6月23日11:00开始、获得竞买资格的受让方可按限时竞价时间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4号厅电子竞价室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也可自行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产权交易网络(拍卖)竞价操作手册。 3.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4.本项目中各标的每轮的加价幅度详见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表。 5.如转让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 ||||||||
| 注: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t.gov.cn)首页--服务指南,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也可咨询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5办公室、咨询电话19354469668。 |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1.受让方应与委托人、拍卖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未到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竞价的应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前往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买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授权交易中心将全额竞买保证金优先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剩余款项作为违约金转至转让人账户,由转让方支付拍卖佣金等费用。 2.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拍卖人将在本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3.《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8办公室(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5.《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本人身份证。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受让方在完成合同签订、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交易价款、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受让方需40日内提供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章的退款资料,交易保证金原路退还给受让方,40日内未提供的,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则原路退还至受让方账户,若受让方未履行相关约定,转让方需书面函告交易中心暂不退款,待争议解决后办理保证金退款事宜。其他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无息退还。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视为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同意并授权交易中心将全额交易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受让方产权交易服务费,如有剩余款项交易中心有权作为违约金转至委托方账户,由委托方支付拍卖佣金等费用。因此造成经济损失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委托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承担,与交易中心无关: (1)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受让方之间恶意串通压低报价的; (3)受让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竞买申请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的; (6)受让方未按约定缴纳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的。 3.受让方违约的、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委托方有权将拍卖标的再次拍卖、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受让方应当补足差额、原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 ||||||||
异 议 方 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38号 、 联系电话:16699388981。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受让方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交易费收取 | 受让方按成交价的5%,支付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 | ||||||||
| 七、其他说明 | |||||||||
| 1.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318办公室查阅委托方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中心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拍卖公告的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拍卖人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拍卖人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xjht.gov.cn)、该公告内容为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受让方具有约束力。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拍卖人不承担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拍卖人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 八、联系方式 | |||||||||
| 委托方及现场踏勘联系人 | 名称: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黄绍闪 联系电话:16699388981 地址: 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38号 | ||||||||
| 拍卖人 | 名称:新疆佳艺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会芝 联系电话:18799365338 地址: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8办公室(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 ||||||||
| 交易平台 | 名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鹭华 联系电话:0903-2095007 地址: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8办公室(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 ||||||||
| 本项目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批次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新疆佳艺拍卖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