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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6年经开区、中德园市政设施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发布时间:2026-05-26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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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26-05-25 00:00:00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2026年经开区、中德园市政设施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32-00087
项目名称:2026年经开区、中德园市政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5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名称:2026年经开区、中德园市政设施工程
采购需求:经开区、中德园给排水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工程需求:
★1 2026年经开区、中德园市政设施工程,工程范围包括经开区、中德园给排水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造价以最终审计结算为准,结算价格不超过财政预算价。
★2 供应商所施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必须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定要求,并且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成交后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前供应商须按要求签订安全合同或安全承诺。
★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工程特点、工期要求配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工人,满足采购人进度要求。供应商内业、预算人员须就施工进度、工程内业的完成等及时与采购人沟通,确保及时有效的完成送审结算、施工内业资料报送归档备案。
★4 供应商项目经理、造价员等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在每个工程施工前3天内向采购人报送经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章的工程预算、工程量,同时向采购人报送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监理、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供应商自行施工项目采购人不予认可。其他供应商自行施工项目供应商自行解决,不在采购人管理送审范围内。
★5 由于本项目较为零散,要求供应商应配备两台以上工程专用车辆及成手司机,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应24小时开机,保证在接到采购人指令后第一时间组织好人员赶到工程现场。如遇有采购人要求的急需维修项目,供应商应保证在得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必要时立即赶赴施工现场,满足采购人工期要求。
★6 供应商如果不能满足采购人工期要求,除无条件赔付采购人相关损失外,每拖延一天供应商支付采购人工程估算造价5‰作为赔偿,采购人将在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供应商施工过程中,请审计部门全程进行跟踪审计,供应商应配备专业内业管理人员,施工完成后,二周内报送工程量认证单,会同监理、使用方负责人、建设方项目负责人现场测量认证,并于完工后15日内办理完成验收和向使用方移交手续,工程量认证单及报审材料的报送签认,完成后超过一个月未报送工程量施工方(供应商)自行承担。
★7 要求供应商必须保证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工程师齐全,配备专业安全员、内业人员,满足工程及采购人施工进度需要。供应商应根据工程及采购人要求配备施工所需工种及工人数量,保证进度工期要求。供应商应及时完成认证单、验收移交手续的办理,并与采购人及时沟通确保工程手续齐全。
★8 供应商施工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施工必要条件,包括水源、电源、临时设施、包括按使用单位作息时间施工的降效及协调等,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项目人员包括派驻采购人办公的内业人员就餐、通勤等以上条件均在投标(响应)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
★9 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时完工或出现工程安全、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供应商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利委托其他施工方完成施工任务。
★10 供应商三次收到监理单位下发的监理整改通知单或收到采购人关于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口头、书面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视为供应商违约,施工合同终止,工程款不予支付,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重新委托合格施工队伍。
★11 项目经理部:供应商组织成立工程项目部,人员视项目进展按采购人要求随时增减。
★12 供应商委派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必须与响应文件一致,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自动放弃中标(成交),采购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5日18时30分至2026年06月0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 54 号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 A 座五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 54 号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 A 座五楼开标室。
(3)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4)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自开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因政府采购网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联系方式:024-253734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
联系方式:024-31086855
邮箱地址:lnjj88566@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01404001059081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帅、刘佳昕
电  话:024-3108685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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