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九华新材公司产能提升新增3600Nm3/h越界供氧建设项目 | |
| 项目预算 金额 | 人民币约35万元/月(服务期15年) | |
| 拟定的供应商 | 名称:中冶南方(池州)气体有限公司 | |
| 地址: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工业园 | ||
| 招标人 拟采用 (单一来源 )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项目情况说明: 九华新材公司铅银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三连炉用氧气,铜铅锌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熔炼炉用氧气,由中冶南方(池州)气体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深冷制氧装置进行越界氧气供应。该公司现制氧装置供气规模为一期5400Nm3/h和二期10000Nm3/h深冷制氧装置,其中为铅银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配套建设的一期5400Nm3/h制氧装置,由九华新材公司于2017年委托金诚招标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中冶南方(黄石)气体有限公司为中标人,该项目于2019年5月建成正式向三连炉投入商务供气。另外,铜铅锌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配套建设的一期10000Nm3/h制氧装置,由九华新材公司于2021年委托金诚招标公司组织竞争性谈判,中冶南方(黄石)气体有限公司(池州气体公司为黄石气体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中标人,该项目于2022年9月建成正式向熔炼炉投入商务供气。 随着九华新材公司产能规模的逐步扩大,以及铅、锌冶炼行业冶炼工艺技术的不断升级,结合当前公司对铅冶炼三连炉、锌冶炼焙烧炉、湿法冶炼浸出等生产系统的产能提升及生产工艺优化需求,现需新增3600Nm3/h生产用氧。目前,中冶南方公司现有两套制氧装置已达满负荷生产,无富余氧气供应,无法满足我公司产能提升和生产工艺优化新增用氧需求。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版) 》5.1.4.6等规定,采取( 单一来源 )(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的理由是我单位项目符合如下情形中的第 5条(必须选择): 1、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4、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5、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唯一是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护、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首次制造等原因,货物和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 7、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 8、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理由如下: 1、安全性、配套性好。中冶南方(池州)气体有限公司已经在我公司厂界建设运营了一期5400 Nm3/h与二期100000Nm3/h深冷制氧装置,与我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熟悉我公司生产流程、用气特点、质量标准和应急响应要求。其供氧设备、管网布局、安全联锁装置及应急响应预案均与我方生产系统深度适配。新增3600Nm3/h越界供氧由同一家单位实施,便于公司统一管理,长期合作形成的规模效应也可适当降低用气成本。若更换供氧供应商,新供应商需重新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及与我方系统的对接调试。期间可能出现供气负荷操作调整、应急保障协调不畅等未知安全风险,对稳定供气构成潜在风险隐患。 2、供氧保障稳定性好。中冶南方(池州)气体有限公司已为我公司提供越界供氧超8年,熟悉我公司厂区环境、关键人员及处置流程,一旦出现供氧异常能迅速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安全影响。在双方合作期间,严格按照合同原则进行结算,其气源质量、输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均经过实践检验,从未发生经济纠纷。延续合作可确保氧气等工业气体品质的一致性和供气安全管理的延续性,符合公司安全生产的要求。 3、为规模央企,实力雄厚。中冶南方(池州)气体有限公司为中国五矿集团旗下中冶集团子公司,规模大,实力雄厚,在合同执行方面,风险可控。长期良好的合作为本次新增需求的洽谈奠定了信任基础。双方在合同履行、结算、日常运维、应急处理等方面已有成熟的运作机制,合作模式清晰,便于快速推进新增供气合同的商谈与签订。 综合以上分析,鉴于中冶南方(池州)气体有限公司在越界供氧的运营维护管理方面经验丰富、响应高效、风险可控,且已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现有三连炉、熔炼炉生产系统稳定运行提供了可靠供气保障。从项目实施的安全性、稳定性、经济性及管理效率等维度进行综合考量,本次产能提升新增3600Nm3/h越界供氧建设项目,拟与中冶南方(池州)气体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 专业人员产生方式 | 招标人从《铜陵有色项目建设评标评审专家库》选定相关专业专家 | |
| 专业人员名单 | 曹长荣 吕光锁吕蒙周志美徐大山 | |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 | |
| 招标人 | 单位名称:安徽九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13965934501 | 联系人:程工 | |
| 地址: 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冠大道88号 | ||
| 采购代理 机构 | 单位名称:铜陵鑫铜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电话: 0562-5861738、5860468 | 联系人:陈工、肖工 | |
|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五松山宾馆院内 | ||
| 公示日期 | 2026年05月25日至2026年06月0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