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中央空调全年水处理 | 维修和保养服务 | 1.000 | 项 | 电汇 | 环渤海金岸集团 |
| 1.服务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2.服务内容:中央空调全年水处理(详见报价明细)。 3.参与报价供应商需符合我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并到现场踏勘及技术交流。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踏勘时间:于2026年5月26日10:30-11:00统一组织,过期不再组织。 踏勘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73号。 踏勘 联系人:刘海,15022562960。 4.付款方式: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供方向需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挂账后付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5.参与报价供应商必须确保产品及服务可满足我司要求,报名前请认真核实项目需求,报价视为响应。出现以下情况将列入公司黑名单名录,列入黑名单后将无法再参与平台所有报价。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投标过程出现串标、围标的。 (5)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有主观恶意行为的。 6.参与报价供应商应未被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库(在投标过程中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库的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中标后被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相关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要求: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若存在依法免税情形,应另行提供税务局出具的免缴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8.报价采用网上平台一次报价为准,不再进行二次澄清报价。将上述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要求相关证明文件及报价明细(详见附件)等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需明确报价日期、增值税税率)。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本项目金额超过61750元(含税)为无效报价。 9.定标方式:满足采购需求的全部要求,同等条件低价中标(不含税报价金额最低者中选)。 10.业务部门:工程物业部022-88232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