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211-WXXG-G2026-0007
二、项目名称:2026年滨湖法院食堂用餐原材料配送
三、中标(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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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1 | 上农农业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 91320200061860346P | 洛社镇西万寿河桥南堍 | 91.23(均分制) | 30%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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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类 |
| 名称:2026年滨湖法院食堂用餐原材料配送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1批
单价:优惠率3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志华、殷佳磊、许晓鹏、徐盛茏、孙费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下列费率的八折计取: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元费率为1.1%。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252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68号
联系人:王申
联系电话:0510-82211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新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88号9楼904室
联系人:宗玲
联系电话:18021186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玲
电话:18021186726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