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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026年那曲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西藏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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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那曲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那曲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那曲市交通运输局以那交发[2026]15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含中央成品油资金2681.95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其中:中央成品油资金约57.54%),招标人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6年那曲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境内。
2.2建设规模:共涉及那曲市6条农村公路整治路段,分别为X617聂荣县仓琼线、Y025聂荣县果雄线、Y028聂荣县桑康线、Y107聂荣县下外线、C161聂荣县聂荣镇罗普村线、C210聂荣县白雄乡查庆村线,整治隐患里程126.267公里。详见附表一。
2.3计划工期:5个月。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所有修复工作。
2.5质量要求:确保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家的有关公路养护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完成,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分项工程关键检查项合格率在95%以上,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力争达到优良工程。
2.6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组,共2个标段,标段组及标段划分详见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见附表二至附表七,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满足(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由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施工资质企业)。 
 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评价”或“企业在各地的信用等级”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和直接被定为C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标段组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规定:
3.3.1 信用等级评价为 AA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2 (最多数量)个标段组投标,最多可通过 2 (最多数量)个标段组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信用等级评价为 A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2(最多数量)个标段组投标,最多可通过 1 (最多数量)个标段组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信用等级评价为 B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最多数量)个标段组投标,最多可通过 1 (最多数量)个标段组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3.3.2信用等级评价为 AA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 2(最多数量)个标;信用等级评价为 A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 1 (最多数量)个标;信用等级评价为 B (信用等级)级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 1 (最多数量)个标。
3.3.3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其他规定:如果投标人所投多个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排名均为第一,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投标人最多可中标段数量的规定,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投标函第8条”的优先次序确定中标候选标段,同时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机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顺序早者优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标段组投标时,为满足第3.4款的规定,可能出现该标段组的关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26日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31日00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标段组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 是/□否 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
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其它事项
7.1投标企业需办理CA锁,办理地点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的程序应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那曲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浙江中路25号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1572676552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浙江中路25号     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哈达滨河花园西区5排6栋25单元7-13 
邮政编码:852000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13889068047                                               电话:18689095683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客服
联系电话:0891-691112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非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日正常休息。投标人如有咨询事项,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2026年05月26日
附表一 标段组及标段划分一览表
标段组标段起迄桩号/工程地点长度(km)主要工程内容
1标段组1标段组全一标段聂荣县仓琼线(路线编码: X617540623) 路线全长 41.928公里挖除原路面(沉降路段)21036立方米;沥青混凝土面层47948.26平方米;水泥稳定类基层51834.56平方米;天然砂砾底基层57828.91平方米;土路肩加固979.38立方米;标线546.14平方米,四级公路。
2标段组2标段组全一标段聂荣县果雄线(路线编码: Y025540623)路线全长 35.156公里C25 片石砼挡土墙4008.8立方米;泄水管1566.2米;沥青混凝土面层2160平方米;水泥稳定类基层116.4平方米;钢筋石笼217立方米;波形梁护栏76米,四级公路。聂荣县桑康线(路线编码:Y028540623) 路线全长24.915公里挖除原路面(沉降路段)562立方米;沥青混凝土面层13078.47平方米;水泥稳定类基层6832.51平方米;天然砂砾底基层7336.95平方米;土路肩加固125立方米;标线161.36平方米,四级公路。聂荣县下外线(路线编码:Y107540623)路线全长15.889公里钢管桩注浆2310米;C25 现浇砼冠梁37.2立方米;格宾挡土墙840立方米;仰斜式排水孔231米;挖除原路面(沉降路段)97立方米;沥青混凝土面层42371.34平方米;水泥稳定类基层1731.64平方米;天然砂砾底基层728.72平方米;土路肩加固28.5立方米;标线614.52平方米;波形梁护栏964米;伸缩缝更换16米;锥坡防护22.096立方米,四级公路。聂荣县聂荣镇罗普村线(路线编码:C161540623)路线全长5.195 kmC30早强型混凝土板3572.5平方米;钢筋11.0289吨;传力杆7.4081吨;植入传力杆304根;植入拉杆254根,四级公路。聂荣县白雄乡查庆村线(路线编码: C210540623) 路线全长3.184公里普通热沥青灌缝2000米;沥青砂灌缝2000米;标志牌4块,四级公路。
附表二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标段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在下列(1)和(2)中任选其一):
(1)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标段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在下列(1)和(2)中任选其一):
(1)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附表三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3-2025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并且满足2023、2024、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
附表四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5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或单项合同总里程6km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项目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业绩信息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附表五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评价”或“企业在各地的信用等级”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和直接被定为C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有关办法确定。
2.近三年内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近三年内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报有围标串标记录的企业不具备投标资格。
3.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1.4.4项”情形。 
说明:
1.网上能查询的资料必须提供网页截图,网上不能查询的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则不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2.投标人信用等级证明材料:应附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公路施工企业“企业在各地的信用等级”网页截图。
3.本次招标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优先次序由高至低分别为:“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企业在各地的信用等级”。
4.“企业在各地的信用等级”中“评价省份”与投标人注册地一致。
5.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有关办法确定。
附表六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各1
1.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
2.近三年(2023年05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至少具有担任过1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或单项合同总里程6公里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1)任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15日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已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在中标后15日内从该项目撤离。
(2)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到岗后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确因身体原因不能适应的经招标人批准后可由项目经理备选人到岗履约。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以上承诺同时作为合同附件。
项目总工(及备选人)各1
1.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近三年(2023年05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至少具有担任过1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或单项合同总里程6公里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总工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1)任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总工中标后15日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在中标后15日内从该项目撤离。
(2)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总工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到岗后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工,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总工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拟派项目总工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确因身体原因不能适应的经招标人批准后可由项目总工备选人到岗履约。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总工未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以上承诺同时作为合同附件。
注:1.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及备选人)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及备选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均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2.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及备选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彩色扫描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还应提供近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附表七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试验检测负责人1投标阶段不作要求,中标后根据项目情况在合同中约定。
专职安全员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类)。
注:1.投标文件中试验检测负责人无需提供;
2.专职安全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类)的彩色扫描件,还应提供近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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