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原安徽省凤阳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 | ||
| 项目编号 | czfygc202604-003 | ||
| 招标人 | 名称 | 凤阳县小岗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西华路与惠政路交叉口明中都文化旅游商业街c02-5幢101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臧主任 0550-6721574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名城华庭4幢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汪一鸣 13267195618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5月22日9时1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江苏大地益源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安徽水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人资质 | 联合体牵头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联合体成员方: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联合体成员方: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 | ||
| 投标人业绩 | 企业业绩: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药总厂)搬迁地块土壤修复项目修复工程;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治理修复项目(EPC);原马钢(合肥)地块MHD01、MHD02、MHD03(地铁6号线站点、东南及铁路专用线、西北)片区污染土壤修复工程第1包 | ||
| 投标价(元)/费率(%) | 工程费用下浮率17.89%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A岗):胡宁俊;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B岗):金月; 设计负责人:康敏娟 施工负责人:杨保垒 施工技术负责人:李康军 | |
| 证书名称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A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B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施工技术负责人: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A岗):苏1322017201704358;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B岗):皖1342022202303286; 设计负责人:ZGB48048584 施工负责人:苏1322020202102281 施工技术负责人:202003000102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项目经理业绩:青岛地铁5号线镇平路维保中心一期污染地块土壤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240个日历天,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重庆昆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投标人资质 | 联合体牵头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联合体成员方: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 | ||
| 投标人业绩 | 企业业绩:东亭2号2期A地块、原无锡市立新植绒材料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苏州绿岸项目地块二期(1#、10#)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项目 | ||
| 投标价(元)/费率(%) | 工程费用下浮率18.18%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培斯; 设计负责人:邓攀 施工负责人:孙玉超 施工技术负责人:孙佳玥 | |
| 证书名称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生态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施工技术负责人: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苏1322019202010786; 设计负责人:202541690905 施工负责人:苏232212127475 施工技术负责人:ZGB05068678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项目经理业绩:贾东村地块(龙翔路以南原南京梅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地块)环境整治工程EPC项目;苏州绿岸项目地块三期(2#、4#及4#外)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与管控项目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240个日历天,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考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5013-2025)标准的100%收取 |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 128500.00 元;专家评审费: 17190.00 元;论证费: 3150.00 元;其他费用: / 。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名城华庭4幢 ; 联系人: 汪一鸣 ; 联系电话: 13267195618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7/011001007003/20200412/e8d74230-362f-4543-b240-a5203b9752e8.html)递交至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地址: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监督管理股 , 联系人: 宋主任 , 联系电话: 0550-6367823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