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机场低能见度探测预警系统布网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E6500003901006803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05月25日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6月01日
本乌鲁木齐机场低能见度探测预警系统布网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6803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乌鲁木齐机场低能见度探测预警系统布网工程施工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标段名称:乌鲁木齐机场低能见度探测预警系统布网工程施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新疆民航空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4142014.32元 | 符合国家、地区及行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153
| 2 | 新疆网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181817.43元 | 符合国家、地区及行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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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新疆民航空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雷品婷 | 一级建造师证书/新1652023202400160
| 2 | 新疆网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方明辉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新14520172019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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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新疆民航空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完全响应
| 2 | 新疆网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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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联系人:俞培春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联系电话:18599025622
投诉受理部门:新疆管理局
投诉受理部门地址:乌鲁木齐迎宾路 1341 号
投诉受理部门电话:0991-3805202
三、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为民航专业工程项目,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民航规【2024】22号)。本公示仅为同步发布,具体详见民航专业工理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
五、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西北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46号 |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 区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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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和扬 |
联系人:刘新强、刘梦乐
| 电 话:17799698899 | 电 话:1538464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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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