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海塘生态修复和沿江音乐营地工程施工监理 | 项目代码: | 2604-330481-04-01-973082 | ||
| 招标人: | 名称:海宁市盐官景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海宁市盐官镇拱辰路2号 | 地址:详见嘉兴主体库 | ||||
| 联系人:朱浩飞 | 联系人:朱国强 | ||||
| 电话:13967339630 | 电话:0573-82082351 | ||||
| 标段(包)名称: | 海塘生态修复和沿江音乐营地工程施工监理 | 标段(包)编号: | A3304810620101088001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海塘生态修复和沿江音乐营地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01 答疑纪要内容: 1、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3自 2021 年 1 月 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至少监理过1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4万㎡(或建安费2亿及以上)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厂房除外)项目监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的扫描件,须能体现工程规模、造价、竣工验收日期。其中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 修改为: ☑3.3自 2021 年 1 月 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至少监理过1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4万㎡(或建安费2亿及以上)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监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的扫描件,须能体现工程规模、造价、竣工验收日期。其中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 2、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8自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至少监理过1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4万㎡(或建安费2亿及以上)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厂房除外)项目监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的扫描件,须能体现工程规模、造价、总监理工程师。】; 修改为 ☑3.8自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至少监理过1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4万㎡(或建安费2亿及以上)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监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的扫描件,须能体现工程规模、造价、总监理工程师。】; 3、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 四、评审细则/ (二)资信、业绩评审/R2.监理业绩及项目团队评分(8分) R (1)企业业绩: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5.5万㎡(或建安费3亿及以上)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厂房除外)项目监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时间为准,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3分。(业绩证明材料同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该业绩可与资格条件业绩相同) R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5.5万㎡(或建安费3亿及以上)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厂房除外)项目监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时间为准,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2分。(业绩证明材料同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该业绩可与资格条件业绩相同) 修改为: R (1)企业业绩: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5.5万㎡(或建安费3亿及以上)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监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时间为准,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3分。(业绩证明材料同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该业绩可与资格条件业绩相同) R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5.5万㎡(或建安费3亿及以上)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监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时间为准,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2分。(业绩证明材料同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该业绩可与资格条件业绩相同) 4、本答疑纪要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按本答疑纪要求执行。 海宁市盐官景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5日 | ||||
| 行政监督机构: |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3-87287073 | ||
| 信息来源: |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5-25 15:0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