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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塘生态修复和沿江音乐营地工程施工监理[A3304810620101088001001]

公告-招标公告
浙江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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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澄清修改信息</span>
项目名称:
海塘生态修复和沿江音乐营地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代码:
2604-330481-04-01-973082
招标人:
名称:海宁市盐官景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盐官镇拱辰路2号
地址:详见嘉兴主体库

联系人:朱浩飞

联系人:朱国强
电话:13967339630
电话:0573-82082351
标段(包)名称:
海塘生态修复和沿江音乐营地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包)编号:
A330481062010108800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海塘生态修复和沿江音乐营地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01
 
答疑纪要内容:
1、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3自 2021 年 1 月 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至少监理过1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4万㎡(或建安费2亿及以上)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厂房除外)项目监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的扫描件,须能体现工程规模、造价、竣工验收日期。其中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
修改为:
☑3.3自 2021 年 1 月 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至少监理过1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4万㎡(或建安费2亿及以上)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监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的扫描件,须能体现工程规模、造价、竣工验收日期。其中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如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
2、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8自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至少监理过1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4万㎡(或建安费2亿及以上)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厂房除外)项目监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的扫描件,须能体现工程规模、造价、总监理工程师。】;
修改为
☑3.8自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至少监理过1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4万㎡(或建安费2亿及以上)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监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的扫描件,须能体现工程规模、造价、总监理工程师。】;
3、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
四、评审细则/
(二)资信、业绩评审/R2.监理业绩及项目团队评分(8分)
R
(1)企业业绩: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5.5万㎡(或建安费3亿及以上)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厂房除外)项目监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时间为准,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3分。(业绩证明材料同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该业绩可与资格条件业绩相同)
R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5.5万㎡(或建安费3亿及以上)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厂房除外)项目监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时间为准,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2分。(业绩证明材料同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该业绩可与资格条件业绩相同)
修改为:
R
(1)企业业绩: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5.5万㎡(或建安费3亿及以上)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监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时间为准,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3分。(业绩证明材料同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该业绩可与资格条件业绩相同)
R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5.5万㎡(或建安费3亿及以上)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监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时间为准,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2分。(业绩证明材料同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该业绩可与资格条件业绩相同)
4、本答疑纪要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按本答疑纪要求执行。
 
 
 
 
 
海宁市盐官景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5日
行政监督机构: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3-87287073
信息来源: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5-25 1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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