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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新经营场地优化改造项目预算编制服务在线询价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浙江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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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新经营场地优化改造项目预算编制服务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新经营场地优化改造项目预算编制服务单位,负责依据设计图纸、定额标准和市场信息,进行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等。
三、最高折扣限价
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09〕84号)文件附件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序号5为计费标准,最高折扣报价不超过50%。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记录且无其他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响应。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拟派团队人数(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6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项目组专职人员中,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其余为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②近一年内承接过建安工程费3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类政府投资项目(或国有投资项目)预算编制业务。
五、采购方式、报名、响应保证金及响应报价须知
1.本项目采用在线询价的方式组织交易。
2.供应商可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jhygcg.com)首页--供应商入口进行注册登录,后台从'项目报名'中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报名同时获取采购文件。
3.未通过上述方式报名和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4.响应保证金:0.00元。
(1)转账或汇款: 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直至确认保证金状态显示为'已支付'状态。
5.供应商完成以上步骤后,方能进入报价环节。通过点击后台'在线询价'--'待报价'进入报价界面。
6.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出价和上传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等资料。
系统出价和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响应文件不齐全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7.响应文件包含:
①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
②出具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构成表及对应岗位和资格证书、社保证明等(加盖单位公章)
③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④履约及本地化服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8. 报价须知:
①本项目系统出价和上传的报价单中均报折扣,系统出具和报价单中报价须保持一致(填数值即可,如折扣50%,填入50即可);
②报价不得低于金华地区行业自律折扣下限。
六、响应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6年5月29日10:00
七、确定成交人方式
1.本次询价已设定最高折扣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折扣限价。
2.在有效报价中按符合要求的最低(折扣)报价确定为成交价,最低报价单位确定为成交单位。
3.若出现多家有效响应供应商且最低(折扣)报价相同的,以系统出价先后为原则,最先报价的供应商确认为成交单位。
八、履约及服务要求
1.履约要求:在成交后及履约期间发现供应商存在恶意报价,无履约能力或履约能力完全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解除合同,同时将该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
2.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并移交施工图后7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工作且通过验收。服务期间,采购人及相关监督部门将对成交单位的编制质量、进度成果、审核时效、资料管理、报告质量、人员管理、服务态度等进行评价,具体以《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造价编制与审核评价办法(试行)》规定为准。
九、合同签订
1.供应商应在项目成交后2日内对接采购人接洽合同签订事宜。
2.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本项目不予计收。
十一、项目联系
联系人:琚先生,电话号码:0579-82050556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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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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