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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市2026年市辖区县级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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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42818180
项目地址
本溪市境内
招标人名称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本溪市2026年市辖区县级公路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202621050112110284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775.3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县级公路二桥线维修改造路段位于南芬区思山岭街道办事处。起点为杨家堡,终点为刘家堡。第一段桩号区间K23+016-K26+600;第二段桩号区间K28+784-K29+800。实际实施长度为4.600公里。路面结构:摊铺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17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厂拌冷再生)+18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厂拌冷再生),桥面结构:铣刨5cm沥青混凝土后,摊铺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县级公路张西线维修改造路段位于溪湖区张其寨至下石。起点为张西线与张边线交叉口,终点为石桥子下石。第一段号区间K0+000~K3+880,第二段桩号区间K5+700~K6+443实际实施长度为4.566公里。该路段病害处治后摊铺3cm(AC-10)沥青混凝土罩面。第二段桩号区间K5+700~K6+443为村屯路段,该路段旧路面铣刨3cm后摊铺3cm(AC-10)沥青混凝土。
标段(包)名称
本溪市2026年市辖区县级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621050112110284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该满足以下①或②项要求: 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②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投标保证金
7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6-06-30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6-10-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标段(包)估算价
775.3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05-26 08:00至2026-06-01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05月26日08时00分至2026年06月01 日17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6-15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
2026-06-15 09: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评审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本公告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招标人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联系人
闫先生
电话
024-47197017
邮箱
Hrgljh@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49号
联系人
张子健
电话
024-89820965
邮箱
lnxinda2021@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点击下载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点击下载
申请电子保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子健
招标人或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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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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