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9222026-05-25 15:14:18.0检测控制类装置智控模组开发技术服务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2163招标公告/enpproperty检测控制类装置智控模组开发技术服务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发布时间:2026-05-25 来源:运营集团
(招标编号:JTKJ-CG-26-017)
公示结束时间:2026 年 05 月 26 日
一、评标情况标段(包)[001]检测控制类装置智控模组开发技术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投标报价:62.66883万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 2名:天津精诚弘毅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3.205759万元,质量: 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 3名:天津利普斯泰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2.87218万元,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天津精诚弘毅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天津利普斯泰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天津精诚弘毅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天津利普斯泰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天津精诚弘毅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天津利普斯泰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现将该项目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否则,采购人将发放成交通知书。
三、其他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网站格式限制,本采购项目的公示内容以此部分为准:
检测控制类装置智控模组开发技术服务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采购编号:JTKJ-CG-26-017)
公示结束时间:2026 年 5 月 26 日
一、评审情况
1、候选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 1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响应报价:626688.30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个月内,供应商完成所有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所有工作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进入 12个月质保期,质保期结束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合同履行结束。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 2名:天津精诚弘毅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报价:632057.59元,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个月内,供应商完成所有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所有工作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进入 12个月质保期,质保期结束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合同履行结束。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 3名:天津利普斯泰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响应报价:628721.8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个月内,供应商完成所有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所有工作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进入 12个月质保期,质保期结束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合同履行结束。
2、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项目负责人:/;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精诚弘毅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利普斯泰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候选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精诚弘毅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利普斯泰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4、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评审情况:正常;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精诚弘毅科技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正常;
候选成交供应商(天津利普斯泰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将该项目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否则,采购人将发放成交通知书。
三、其他
1.采购人坐落在天津市的检测控制类装置智控模组开发技术服务项目,通过询比采购的方式,于 2026年 5月 22日进行评审,共 3家供应商参加。
2.项目规模及采购范围:为采购人提供电动铁道巡检车定制、绝缘子清洁装置定制、便携式接触网防冻液喷涂装置定制、弓网结合综合检测装置定制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个月内,供应商完成所有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所有工作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进入 12个月质保期,质保期结束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合同履行结束。
4.监管部门名称: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天津津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杜工,电话:022-85635622, 受理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边村路地铁梨园头车辆段。
四、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受理单位:天津津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杜工, 电话:022-85635622,受理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边村路地铁梨园头车辆段。
五、联系方式招 标 人:天津津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边村路地铁梨园头车辆段
联 系 人:杜工
电 话 :022-85635622
电子邮件:
jtkjjjglzc@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 2 号楼 2006 室(轨道交通产业大厦 20 层)
联 系 人: 刘工、冯工
电 话 : 63183299/63183199
电子邮件:
tjcgz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