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大连路至兴春路区域雨污分流工程-全过程项目代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庆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大连路至兴春路区域雨污分流工程-全过程项目代建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银川市兴庆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和自治区、银川市专项补助资金、一般债券资金,剩余不足部分由兴庆区政府本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银川市兴庆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项目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本项目包含丽景街、德源街、兴春路共3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保留现状排水管道作为污水管道继续使用,新建雨水管道,并同步更换雨水口及连接管等工程。本项目新建d600~d1800雨水主、副管网2470米,其中d600主管长度615米,d800主管长度205米,d1000主管长度1315米,d1500主管长度3米,d1800主管长度332米;新建预留管管径d400、d600,总长度约484米;新建雨水井110座;安装窖井复位水位计及地埋式积水监测终端各6套。同步实施配套绿化、路面恢复、管线改迁、管道清淤等工程。
2.2招标范围:兴庆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项目-大连路至兴春路区域雨污分流工程-全过程项目代建。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包括实施阶段的设计咨询管理,施工管理(含未完:工项目的后绰管理工作)、监理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移交质保,验收后评价,直至发改验收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变更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具体代建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约定,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3服务期限:从签订代建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资料移交完毕之日止。
2.2建设地点:银川市兴庆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等资质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内容。同时具有与代建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还需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相关项目管理经验。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泽招”
http://www.huizezhao.cn/)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注册事宜可电话咨询400-630-6886。),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5月25日下午18时00分至2026年6月3日下午18时00分,登录“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uizezhao.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5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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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接受银川市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监督,联系电话0951-673676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兴庆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代理机构:银川昊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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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东路与友爱街交叉路口西南140米
| 地址:银川市贺兰县天源财汇中心B座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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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瑞斌(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罗米米(项目负责人)、张华宇、郭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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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649506988
| 电话:0951-856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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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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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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