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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工程PCCP断丝管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河北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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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工程PCCP断丝管处理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工程PCCP断丝管处理项目 已由河北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工程PCCP断丝管处理项目立项实施的审核意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工程PCCP断丝管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1.2主要建设内容:对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廊涿干渠工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桩号LZ52+850~LZ60+000和LZY0+000~LZY1+600管段进行整体加固处理,其中DN2200管道加固长度约7.15km,DN1600管道加固长度约1.6km;对已检测及复测出断丝管节数量较少PCCP管段进行局部处理;同时对部分管段进行断丝检(复)测。
2.1.3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9个月,设计工期1个月,施工总工期8个月。
2.1.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项目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项目专题设计报告编制(含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部分管段断丝检(复)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质量保修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投标人成立满一年但不足三年的,须按上述要求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机构官方网站查询或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
(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4)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官方网站查询或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从相应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否决;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6日9时00分至2026年5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印发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冰、王静,联系方式:0311-83086959/18633931328,邮箱:hgcgxm@126.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311-66006126
电子邮箱: sfgcglb@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未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河北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3号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方式:0311-851858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金石工业园区瞪羚企业加速器12楼
项目负责人:刘冰 
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0311-83086959/18633931328
电子邮箱:hgcgx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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