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603-441302-99-01-904159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城区和美乡村村内道路(支路)及路灯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城区和美乡村村内道路(支路)及路灯建设项目(标段一)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惠城区和美乡村村内道路(支路)及路灯建设项目(标段一)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年5月22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A0301岩土工程、A0402市政公用工程A040202市政道路、A0403公路工程。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4家,名单如下: 1.广东博信雅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4.重庆路威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4名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规定确定。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广东博信雅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重庆路威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博信雅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0.58% | ||||||||||||
| 质量承诺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工期暂定为60日历天。其中: ①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②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确定方案设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若非中标人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未能按时通过审批,设计工期相应顺延。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周莫林 设计项目负责人:黄永安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20181400447。 设计项目负责人:市政路桥设计专业中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413003021058。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广东博信雅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工程勘察资质; 2.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路桥设计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 业绩 | 1.龙门县龙城街道各主要道路出口沿线整治提升建设项目; 2.惠阳区良井镇创建典型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 3.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连片连线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 4.城市更新一期(仙人路整治)项目勘察设计; 5.天惠路(迎宾西路至天宝路)道路工程。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路威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0.27% | ||||||||||||
| 质量承诺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工期暂定为60日历天。其中: ①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②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确定方案设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若非中标人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未能按时通过审批,设计工期相应顺延。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李志强 设计项目负责人:熊陈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113100434。 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编号:AD245000369。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重庆路威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2.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 3.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 业绩 | 1.港城园区B区Z2路工程; 2.黄石国际旅游度假区西岸线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含初勘、详勘及后续服务,初步设计、初设概算编制)。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0.16% | ||||||||||||
| 质量承诺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工期暂定为60日历天。其中: ①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②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确定方案设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若非中标人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未能按时通过审批,设计工期相应顺延。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杨德广 设计项目负责人:何艳芳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20226100875。 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编号:AD246100107。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及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证书; 2.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 3.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 业绩 | 1.石家庄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2.石家庄市复兴大街城区节点市政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3.石家庄市复兴大街市政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4.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市惠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上排永联路城区政府3号楼(都田工业区) | ||||||||||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7829605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市惠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752-7829502 |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上排永联路六横巷1号政府3号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5月25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5月28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23860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