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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岸新城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及2026年度城市体检编制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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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岸新城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及2026年度城市体检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北岸新城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及2026年度城市体检编制招标人为七台河市新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丰安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七台河市新兴区财政局。招标编号:FA2026-01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岸新城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及2026年度城市体检编制
2.2项目规模:北岸新城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及2026年度城市体检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
2.3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
2.4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及城市体检服务等工作的全部内容。
2.5招标控制价:234.3万元。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直接票决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和测绘资质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
3.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行贿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之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在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时至2026年6月2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2开标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9时00分。
6.3开标地点:七台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投标人有需要请自行前往。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七台河市新兴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17745337867
招标人:七台河市新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欣源小区第三小学
联 系 人:赵文超
电  话:0464-835845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丰安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友谊东路96号
联系人:席丽丽
电  话:18646158468
电子邮件:13163601709@163.com*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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