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山市夹江县华头镇前锋村林竹加工厂对外招租项目 | ||||||
| 委 托 方 | 夹江县华头镇前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 项目坐落 | 乐山市夹江县华头镇前锋村 | |||||
| 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 面积 | 2160平方米 | 流转 期限 | 5年 | 流转 价格 | 60000元/年 |
| 当前 用途 | 闲置 | 使用 用途 | 交易保证金 | 10000元 | ||
| 相关招 租内容 | 1. 租金构成:租金为60000元/年,租金一年一付。项目前期前锋村可提供专项资金70000元,用于加工厂相关生产设备投入。网络竞价幅度为 1000元/次。 2. 项目概况:项目总面积为2160平方米,建有办公住房150平方米,通水电,有卫生间、厨房、办公室2间,可满足工作生活需求。现有生产设备:地磅1台、抓竹机1台,削片机1台(未安装。)该林竹加工厂位夹江县华头镇西部,距华头镇政府所在地约11.3公里,地处华头镇林竹产业辐射范围内,原材料供应便捷,交通条件适配林竹加工运营需求。 3. 招租要求: (1)意向承租方需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及重大法经营纪录,具备林竹加工相关经营经验者优先 (2)承租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林竹加工生产,承担租赁期间的安全生产、设备维护及相关费用。 (3)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用途、转租、转包或抵押租赁标地,如需进行没备改造、场地修等,需提前书面报备出租方,经同意后实施。 (4)承租方需按时足额支付租金,自觉接受出租方(华头镇前锋村)的监督管理,配合完成相关检查工作 4.征集意向方:公告期内征集到一家意向方自动摘牌,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的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5.特别告知: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违法经营;如遇自然灾害,租期不得延长。 | |||||
| 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 1.报名保证金交纳 报名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结束日当天16:00前(以到达指定交款帐户时间为准,交款时请在备注LS)。流入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2.报名保证金退还 (1)成交受让方的报名保证金在受让人和业主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及向业主方缴清所在款项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帐户退还至缴纳人帐户。 (2)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报名保证金,将在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3)成交受让方拒不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将不予退还报名保证金。 | |||||
| 报名事项 | 1.报名时间:以系统公示日期为准 2.报名地点:成都农交所官方网站或乐山市高新区南新大道1166号 3.报名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名竞价;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盖鲜章)、公章; (4)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应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流入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
| 竞价程序 | 1.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按流出方要求,摘牌成交,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2. 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流入方的,按照 网络竞价 方式竞价,交易所根据结果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通知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3. 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终止交易☑延期□变更交易条件重新公告。竞价方式流程:由委托方提供方案,挂牌截止日期后(第2个工作日)举行。 | |||||
| 交易 服务费 | 成交之后受让方向成都农交所乐山所缴纳服务费,费用按照成交总价(成交单价*成交年限*成交亩数)的5‰计算,按照《成都农交所乐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收费标准》(试行)收取。 | |||||
| 风险提示 | 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申请后则视为同意按现状流转该宗标的。同时意向受让方应完全了解其流转的标的及其相关权利,包括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 |||||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郑桂莲, 联系电话:13658195784 |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何梦婷, 联系电话:0833-2551499 地址:乐山市高新区南新大道1166号 | |||||
| 乐山市夹江县华头镇前锋村林竹加工厂对外招租项目 | ||||||
| 委 托 方 | 夹江县华头镇前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 项目坐落 | 乐山市夹江县华头镇前锋村 | |||||
| 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 面积 | 2160平方米 | 流转 期限 | 5年 | 流转 价格 | 60000元/年 |
| 当前 用途 | 闲置 | 使用 用途 | 交易保证金 | 10000元 | ||
| 相关招 租内容 | 1. 租金构成:租金为60000元/年,租金一年一付。项目前期前锋村可提供专项资金70000元,用于加工厂相关生产设备投入。网络竞价幅度为 1000元/次。 2. 项目概况:项目总面积为2160平方米,建有办公住房150平方米,通水电,有卫生间、厨房、办公室2间,可满足工作生活需求。现有生产设备:地磅1台、抓竹机1台,削片机1台(未安装。)该林竹加工厂位夹江县华头镇西部,距华头镇政府所在地约11.3公里,地处华头镇林竹产业辐射范围内,原材料供应便捷,交通条件适配林竹加工运营需求。 3. 招租要求: (1)意向承租方需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及重大法经营纪录,具备林竹加工相关经营经验者优先 (2)承租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林竹加工生产,承担租赁期间的安全生产、设备维护及相关费用。 (3)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用途、转租、转包或抵押租赁标地,如需进行没备改造、场地修等,需提前书面报备出租方,经同意后实施。 (4)承租方需按时足额支付租金,自觉接受出租方(华头镇前锋村)的监督管理,配合完成相关检查工作 4.征集意向方:公告期内征集到一家意向方自动摘牌,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的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5.特别告知: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违法经营;如遇自然灾害,租期不得延长。 | |||||
| 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 1.报名保证金交纳 报名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结束日当天16:00前(以到达指定交款帐户时间为准,交款时请在备注LS)。流入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2.报名保证金退还 (1)成交受让方的报名保证金在受让人和业主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及向业主方缴清所在款项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帐户退还至缴纳人帐户。 (2)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报名保证金,将在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3)成交受让方拒不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将不予退还报名保证金。 | |||||
| 报名事项 | 1.报名时间:以系统公示日期为准 2.报名地点:成都农交所官方网站或乐山市高新区南新大道1166号 3.报名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名竞价;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盖鲜章)、公章; (4)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应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流入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
| 竞价程序 | 1.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按流出方要求,摘牌成交,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2. 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流入方的,按照 网络竞价 方式竞价,交易所根据结果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通知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3. 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终止交易☑延期□变更交易条件重新公告。竞价方式流程:由委托方提供方案,挂牌截止日期后(第2个工作日)举行。 | |||||
| 交易 服务费 | 成交之后受让方向成都农交所乐山所缴纳服务费,费用按照成交总价(成交单价*成交年限*成交亩数)的5‰计算,按照《成都农交所乐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收费标准》(试行)收取。 | |||||
| 风险提示 | 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申请后则视为同意按现状流转该宗标的。同时意向受让方应完全了解其流转的标的及其相关权利,包括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 |||||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郑桂莲, 联系电话:13658195784 |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何梦婷, 联系电话:0833-2551499 地址:乐山市高新区南新大道116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