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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阳华润联盛南山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区队办公、调度中心通风设备询价通知

公告-招标公告
山西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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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一、项目及标段名称:
山西中阳华润联盛南山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南山区队办公、调度中心通风设备
二、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货物全部到施工现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
3.3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投产品须具有1项通风设备供货业绩(其中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能体现双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及供货范围等);
3.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从中煤供应链平台获取到询价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需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30%的收据);
(2)乙方将合同设备全部运到交货地点,甲方对设备进行到货验收,甲方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甲方项目部出具的设备到货款审批单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30%的设备款;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收款收据,甲方项目部出具的调试验收单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30%的设备款(乙方需提供调试验收单、收据);
(4)其余10%作为质保金,稳定运行至质保期1年满后,甲方收到乙方收款收据、甲方项目部出具的质保金验收单后,一次付清(乙方需提供质保金验收单、收据)。
2、其他规定:
(1)乙方对所开具税票合规性负责,合同执行期间,税率因国家政策调整,合同价款中增值税部分进行相应调整。
(2)每笔货款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业主方相应款项后30日内;
(3)买方有权从到期的付款中扣除合同规定卖方有责任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4)付款方式:甲方可采取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及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五、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货物全部到施工现场。
六、最高限价

七、项目地点:
山西吕梁中阳南山煤矿。
八、询价文件的获取:
询价文件发送时间:2026年5月25日
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16:00整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电子版从中煤供应链平台免费获取(供应商可在中煤供应链平台报价录入界面获取技术文件解密密码)
九、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16:00整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版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提前上传至中煤供应链平台(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
响应文件要求:电子版文件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版PDF格式文件一份,可编辑格式文件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命名要求如图,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如大于100MB可分为:**文件1,**文件2),以签字盖章的PDF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如递交响应文件时未上传可编辑版,可澄清补充。

(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平台的响应文件完整、有效,如上传的响应文件无法下载或无法打开视为无效响应)
逾期递交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本次采用线上报价。
中标标准:符合要求的报价最低者成交。
税率:13%。
十、保证金:
人民币零元整(¥0.00元)
如本标段无保证金,以下条款不适用。
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转账须备注询价编号。
保证金汇款账户:
户      名: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西影路支行
账      号:129910992110902

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
联系人:曹旭光
电话:18192045723
采购代理机构: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4号
联系人:王伟男
电话:029-85415536   18192956685
邮箱:zhonganzhaobiao1@126.com

二、异议和投诉
1、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后1日内进行书面答复。
2、投诉。除询价文件外,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投诉应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4、投诉材料必须由投诉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文件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诉材料不予受理。
附件:区队办公、调度中心通风设备安装技术规范书.pdf南山区队办公、调度中心通风设备公开询比文件.docx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物资描述计量单位采购数量税率交货日期
392303900581轴流通风机113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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