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冶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新疆托克逊县阔什铁热克石灰岩矿钻爆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91762605G-0003 )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新冶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新疆托克逊县阔什铁热克石灰岩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新冶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新疆托克逊县阔什铁热克石灰岩矿钻爆施工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新疆新冶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石灰岩矿石钻爆工程量约310万m3(具体钻爆工程量以招标人下发的年度生产计划为准)。
2.1.1项目建设地点:新疆新冶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新疆托克逊县阔什铁热克石灰岩矿
2.1.2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钻爆施工承包方式
2.1.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7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9年6月30日止(具体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
2.2范围:新疆新冶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新疆托克逊县阔什铁热克石灰岩矿岩矿石钻爆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钻爆设计、岩矿石钻孔和爆破、道路修建的钻孔和爆破、钻爆区域根底处理、爆后检查、边坡治理、爆破遗留异常部位处理、到界控制爆破、大块二次破碎、钻爆区域修整、破碎生产线卸料口堵料破碎处理、钻爆区域安全标识、安全警戒设立和辅助服务,冬雨季、异常部位、盲炮处理及特殊气候条件下施工措施制定及落实。
钻爆单价包含但不限于钻爆施工所需人工、机械、材料、爆破器材、车辆、爆破警戒、炸药运输、炸药和雷管押运、设备人员进出场、监炮员接送、设备检测检验、监理费、大块二次破碎、钻爆区域修整、破碎生产线卸料口堵料破碎处理、安全投入、环保投入、文明施工、职业健康、管理费、临建费、措施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物价变动、政策性调整及合同规定的其他风险费等投标人发生的一切费用。因炸药、电子数码雷管、柴油等市场价格变动、政策调整等原因,钻爆单价不做调整。
根据技术发展及市场变化情况,招标人鼓励投标人引入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
投标人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进行钻爆作业;投标人所使用设备由投标人自行采购,如皮卡车、一体式钻机、免爆设备等需满足国家或自治区相关的规定要求,手续齐全有效并经检测检验合格。
投标人入场后若使用招标人的生活办公场所按照300元/间/月收取租赁费(含采暖、水、电费)。
智能化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下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煤矿山“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方案》相关文件及最新智能化要求。同时投标人在合同期限内根据招标人智能化建设方案对钻爆设备、免爆设备进行改造和升级。
2.3质量要求:
(1)钻孔作业验收标准:钻孔间排距按照设计要求(临边、爆破后遗留异常部位处理钻孔除外),与钻孔设计孔深允许误差±0.2m,间排距允许误差±0.2m,偏斜度允许误差2%;
(2)爆破后平盘验收标准:爆破后平盘不出现根底,平盘高低起伏不超过1m,标高误差不超过1m;
(3)爆堆验收标准:爆堆中800mm以上大块率小于5%;
(4)二次破碎验收标准:二次破碎后块度小于800m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已完成的或正在承接的类似业绩【指矿山采剥工程(含钻爆工程),且单个合同采剥工程(含钻爆工程)工程量≥100万m3露天煤矿工程或年产10万吨及以上矿石量的金属露天矿山采剥工程(含钻爆工程)或年产50万吨及以上矿石量的非金属露天矿山采剥工程(含钻爆工程)】2项。
已完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指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承包范围、工程量、工期页、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②对应合同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等扫描件。
正在承接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指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承包范围、工程量、工期页、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②对应合同的工程量确认单及工程款支付证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等扫描件。
注:本项目所述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关键页需体现【指矿山采剥工程(含钻爆工程),且单个合同采剥工程(含钻爆工程)工程量≥100万m3露天煤矿工程或年产10万吨及以上矿石量的金属露天矿山采剥工程(含钻爆工程)或年产50万吨及以上矿石量的非金属露天矿山采剥工程(含钻爆工程)】若不能体现以上关键信息,可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3.5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矿山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或正在承接的类似业绩【指矿山采剥工程(含钻爆工程),且单个合同采剥工程(含钻爆工程)工程量≥100万m3露天煤矿工程或年产10万吨及以上矿石量的金属露天矿山采剥工程(含钻爆工程)或年产50万吨及以上矿石量的非金属露天矿山采剥工程(含钻爆工程)】1项;
已完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指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承包范围、工程量、工期页、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②对应合同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等扫描件;且合同关键页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正在承接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指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承包范围、工程量、工期页、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②对应合同的工程量确认单及工程款支付证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等扫描件;且合同内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3.5.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业类别: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B)及以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格等级证书。
3.5.4其他人员要求:安全管理人员至少2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能力考核证),免爆挖掘机司机至少2名(具备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证,操作机型:履带式);爆破员不得少于10人(具备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业类别:爆破员),安全员不得少于2人(具备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业类别:安全员),保管员不得少于2人(具备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业类别:保管员)。
备注: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证件扫描件、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以上人员需提供未担任其他项目的相关职务及中标后不得进行更换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6.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7.信誉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7日内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1)未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未列入“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http://scm.zthx.com/)”供应商失信处置企业名录;
(4)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进行查询。
(5)近一年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ttps://rst.xinjiang.gov.cn )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6)近3年内(2023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发生过任何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
注:所附查询截图的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如未提供查询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8其他要求:
(一)区外爆破作业单位跨自治区行政区域投标,若中标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应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当地公安局完成报告或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应提供投标截止日之前一年内企业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如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无法开具,可提供承诺函),若提供虚假证明或未提供按废标处理。
(五)区外企业若中标在合同签订前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和人员信息进行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 25 日17时30分到2026年06月 01 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
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http://scm.zthx.com/)完成供应商注册(仅完成账号注册即可),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帮助中心)→“新疆中泰招标投标平台-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已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在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中下载“新疆
中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投标管家”并安装,安装完成后使用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新疆
中泰电子招标平台投标管家”,上传招标文件费电汇汇款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汇款或汇款未到账或未上传汇款凭证的,均视为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待我公司工作人员确认(确认时间为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后,投标人登陆新疆中泰电子招标平台投标管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10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须从投标人账户支出,可以采用电汇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
收款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行 号:104881004032
账 号:107045574327
电汇时
备注:“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6 月 09 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新疆中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投标管家”上传至“新疆中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成功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7.其他
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数字证书【企业+个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加密方可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提交;电子数字证书办理: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http://scm.zthx.com/)”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完成供应商账号注册(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点击“登录”进入中泰智慧供应链平台(电子签章详情页)启用电子签章→完成管理员认证/企业认证/法定代表人认证→缴费(电子数字证书收费标准详见《关于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使用主体库和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请潜在投标人登陆“新疆中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管家”在通知栏中查阅《关于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使用主体库和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申请单位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证书→审核并发放证书→投标人使用电子数字证书参与投标。具体操作详见新疆中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CA 签章操作手册【登陆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http://scm.zthx.com/)首页→操作指南(帮助中心)→下载“新疆中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CA 签章操作手册”】;
数字证书办理
联系人:蒋工,电话:18195998177;
数字证书技术
联系人:窦立鑫,电话:18599150077;
业务受理时间:申请人在缴费完成并在系统提出申领数字证书起2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每日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中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新疆中泰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计划商务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新冶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联系人:李红权/易兵
电话:15609956299/1779922890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楼A座
邮编:830002
联系人:李群堂、马艳霞
电话:13079960901
电子邮件:gxxj_myx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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