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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高新区第十三小学完善智慧校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陕西 榆林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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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完善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提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投标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陕西新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石化家属院三单元201室)现场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29日 08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XS2026-HW-035
项目名称:完善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3,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第十三小学完善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3,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3,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完善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6,500.00
1-2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完善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47,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硬件部署、安装调试工作,达到上线运行条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第十三小学完善智慧校园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榆林工业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11《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2《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或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2.13政府采购政策(国产优惠)
(1)本国产品优惠:根据国办发〔2025〕34 号及陕西省财政厅规定,本项目对本国产品给予 20% 价格评审优惠。单一产品采购,本国产品与非本国产品竞争时,本国产品报价按 **80%** 计入评审价;多产品采购,供应商本国产品成本占比≥**80%的,其总报价按80%** 计入评审价。仅本国产品参与时不打折。
(2)声明要求:投标人须按格式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未提供不享受本国产品优惠;虚假承诺按废标及失信处理。
(3)政策叠加:本国产品优惠可与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叠加享受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第十三小学完善智慧校园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企业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4年度/2025年企业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3.3投标人须提供其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说明,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并具有二维码及其编码,提供其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查询截图。报告须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事业单位、自然人等可提供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投标人应具有2025年6月1日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任意税种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税种为由税务局核定的企业税种(如:企业增值税或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且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应具有2025年6月1日至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若投标人注册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本项目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7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credit.yl.gov.cn/)。承诺事项:《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需上传至承诺附件;承诺有效期为一年;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5月26日 至 2026年05月2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提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投标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陕西新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石化家属院三单元201室)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08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沙河路金融中心8楼第六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08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沙河路金融中心8楼第六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可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提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投标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陕西新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石化家属院三单元201室)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CA办理:供应商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供应商可到榆林市市民中心四楼交易中心窗口或西安市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一楼办事大厅办理,咨询电话0912-3515031、029-88661241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投标报名成功与否以平台确认信息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榆林高新区第十三小学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街道开源大道阳光城璞悦高新十三小
联系方式:13488443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新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荣欣一号
联系方式:156198951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思璇
电话:15619895155
陕西新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5日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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