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 年龙城区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朝阳市龙城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6年龙城区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朝龙交(2026)1号,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省以上资金99.05%,地方自筹资金0.95%,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朝阳市龙城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6年龙城区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朝阳市龙城区境内,共计29.46公里。
2.2标段划分
本公告共划分两个标段,各标段兼投不兼中。若某一投标人在2个标段均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被确定为靠前标段(第二标段)的中标人,不再被确定为靠后标段(第三标段)中标人,靠后标段的中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顺延。
2026年龙城区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标段:烧姑线、新杜线等线路大中修工程
2026年龙城区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三标段:赤泽线、马西线等线路大中修工程
2.3招标范围
维修改造大、中修工程。
2.4计划工期
2026年6月30日开工至2026年10月31日竣工,共计123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资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单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1名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 年 05 月 25 日 17 时 00分至2026 年06月01 日23时59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 月 15 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监 督 部 门:朝阳市龙城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 5 段 99E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421-2570816
招 标 人:朝阳市龙城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 5 段 99E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 0421-257081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65-2号
邮编: 122000
联系人:王永鹏
电 话: 0421-3552929
电子邮件:lnzdgc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