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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食堂经营承包(第二次)

公告-招标公告
重庆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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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重庆农业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食堂经营承包(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经营承包期限(年)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数量(名)
2
三食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
5
10
1

二、资金来源 由中标人全额投资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15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投标时递交)。
(三)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3、按时签到。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2楼)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北京时间9:30。
(六)开标时间:2026年6月16日北京时间9:3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
一、招标项目内容),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递交:
方式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投标保证金账户: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
五、其他”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3、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三食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因故未能提前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或更新的,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核实其投标保证金是否由基本账户转入,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6、保证金退还方式
(1)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63625633。
(3)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发送至2849036646@qq.com,如因中标人未及时发送导致保证金超期退还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方式二:选择以纸质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保函;
(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正本扫描件,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现场递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管。纸质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保函无效。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保函视为无效。
3、投标人在递交现场递交的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小组作无效投标处理。
4、纸质保函的退还、注销
4.1除中标人的纸质保函,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退还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商。
4.2中标人的纸质保函,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商。
方式三:选择以电子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
1、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否则电子投标保函无效。投标人应仔细核实电子投标保函的内容并对保函的有效性承担主体责任。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视为无效。
2、电子投标保函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
3、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电子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保函出具机构本项目准予注销电子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协商。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电子投标保函,并书面通知保函出具机构本项目准予注销电子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协商。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投标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否则为无效投标。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七、联系方式
(一)
招标人:重庆农业职业学院
联系人:姜老师
电  话:17687035350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南瓜山路66号
(二)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23)86715401  86715374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昌路7号融创竣爵堡23栋4号

食堂经营承包(第二次)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312601010400083780000014551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15010202900420146612720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3111230034020022623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6232813760000621705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0304010120010028835005453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23904808710630010145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9902001764121883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9696801051300488

图纸.rar
0525发售稿-食堂经营承包第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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