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五大连池市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建设项目 | |||||||
|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五大连池市教育局 | |||||||
| 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 | 五大连池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五大连池市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五发改字[2026]25号 | |||||||
| 主要建设 内容 | 新建第一小学、龙镇农场学校、引龙河农场学校、沾河红旗小学4所学校200米标准运动场地,对二龙山农场学校、第二中学、龙镇学校、第二小学校、第一中学校、团结镇学校、沾河中学校、沾河红旗小学校、尾山农场学校、沾河雷锋小学校10所学校运动场地及校园配套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对第一中学、沾河中学校、龙镇农场学校、格球山农场学校4所学校校舍进行维修改造。 |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 1 | 五大连池市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建设项目 | 施工、监理及其他附属工程 | 公开招标 | 2026年06月 | 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00 | / | |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 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6年04月至2026年06月)的社保记录(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 注: (1)提供的注册建造师执业电子证书应在使用有效期内,并且个人签名处须手写签名,否则视为无效证书。 (2)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持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正式书面任职任命文件。)1人、施工员1人(岗位证书)、质量管理人员1人(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须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所有现场人员需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不得低于文件规定的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须提供“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随时增加岗位或人员”的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
|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