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鑫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电务段汽车班房屋维修-劳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鑫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电务段汽车班房屋维修-劳务)(招标编号:TY2026WB-XTFJ012-2)已评审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标段号
| 包件号
| 中标候选人
|
乌鲁木齐电务段汽车班房屋维修-劳务
| 1
| 新疆福诚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2026年05月25日10时-2026年06月01日19时
2、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3、联系方式:
询价人:新疆鑫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新市区北纬三路163号多经基地5号楼。
邮政编码:830026
联系人:王雁冰
电 话:0991-7924369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2楼216室
邮政编码:830026
联系人: 胡石洋
电 话: 0991-7876627
邮 箱:307283391@qq.com
4、异议人提起异议须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