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拟对翠竹街道2024年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翠竹街道2024年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25624831.05 中标供应商: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根据2026年3月30日《城市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城中村清扫保洁和前端垃圾清运市场化的通知》《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全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前端收运及部分城中村清扫保洁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将全区城中村的前端垃圾清运服务及部分城中村的清扫保洁服务工作自2026年6月1日起归还至区城中村股份公司承担,区政府不再承担前述清运及清扫保洁服务。现需对我街道城中村的前端垃圾清运(即将垃圾从垃圾收集点清运至垃圾转运站)服务费用、前端垃圾清运政府兜底场所数量及前端垃圾清运配置的人员、车辆、设备进行核减并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减《翠竹街道2024年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项目合同 (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以下简称“原合同”)城中村前端垃圾清运服务费用 原合同一年服务费总金额为23794780.44元,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1982898.37元(大写:壹佰玖拾捌万贰仟捌佰玖拾捌元叁角柒分)。 现对原合同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合计153天)期间的服务费用予以核减,城中村的前端清运桶数为260桶,按前端清运兜底包干价15.56元/桶·天测算,并结合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项目0.91的中标下浮率,共计核减服务费用563268.89元。上述核减金额在该服务周期内按月等额分摊,分摊核减后,每月应付服务费为人民币1870244.59元(大写:壹佰捌拾柒万零贰佰肆拾肆元伍角玖分)。 二、核减原合同城中村前端垃圾清运政府兜底场所点位数量及人员、车辆、设备配置 原合同前端垃圾清运政府兜底场所点位数量为42个,桶装平板运输车7辆,660L垃圾桶675个,桶装平板运输车司机7名,推桶工7名。 核减后前端垃圾清运政府兜底场所点位数量为41个,桶装平板运输车4辆,660L垃圾桶381个,桶装平板运输车司机4名,推桶工4名。 三、本补充协议服务期限为5个月,从2026年6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 四、原合同其余条款不变,按原有约定执行。 五、本补充协议未尽条款,按原合同规定履行。 六、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更好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我街道对《翠竹街道2024年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项目合同 (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结合实际制定补充协议。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5月25日至2026年05月2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 联系电话:0755-88161004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 合同编号 | HT_LHCG2024000245-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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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名称 | 翠竹街道2024年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项目 | ||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4-10-31 00:00:00 |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