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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农机补贴抽查、耕地深松(深翻)核查及秸秆还田效应监测等项目(项目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天津 天津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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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农机补贴抽查、耕地深松(深翻)核查及秸秆还田效应监测等项目 (项目编号:0615-264109065045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农机补贴抽查、耕地深松(深翻)核查及秸秆还田效应监测等项目 (项目编号:0615-264109065045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5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农机补贴抽查、耕地深松(深翻)核查及秸秆还田效应监测等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641090650452
项目名称:农机补贴抽查、耕地深松(深翻)核查及秸秆还田效应监测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万元
最高限价:99.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5 25 行业规范服务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第三方抽查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20 20 行业规范服务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含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抽查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24 24 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服务 耕地深松(深翻)委托第三方核查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4包 30 30 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服务 秸秆还田效应监测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
(1)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根据《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进行评审。★本项目第1包(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第三方抽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本项目第2包(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含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抽查项目)、第3包(耕地深松(深翻)委托第三方核查项目)、第4包(秸秆还田效应监测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的信息进行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同时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7)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2)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3)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2包:
(1)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根据《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进行评审。★本项目第1包(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第三方抽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本项目第2包(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含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抽查项目)、第3包(耕地深松(深翻)委托第三方核查项目)、第4包(秸秆还田效应监测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的信息进行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同时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7)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2)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3)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3包:
(1)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根据《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进行评审。★本项目第1包(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第三方抽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本项目第2包(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含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抽查项目)、第3包(耕地深松(深翻)委托第三方核查项目)、第4包(秸秆还田效应监测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的信息进行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同时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7)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2)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3)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4包:
(1)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根据《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进行评审。★本项目第1包(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第三方抽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本项目第2包(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含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抽查项目)、第3包(耕地深松(深翻)委托第三方核查项目)、第4包(秸秆还田效应监测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的信息进行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同时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7)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2)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3)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因字数限制,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5日到 2026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
方式:电汇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户缴费后从网上获取电子版文件,同时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现场获取纸版文件,或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现场缴费后获取电子版文件及纸版文件。售价:300元/包。(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帐 号:4411001001007131786686682、
电子邮箱:shijie_7777777@163.com本项目各包可以兼投,不可以兼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
  联系方式:022-63083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2室
  联系方式:022-23556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永青、王小刚、李静、于鹏
  电 话:022-23556629
采购文件下载
农机补贴抽查、耕地深松(深翻)核查及秸秆还田效应监测等项目(2)(1).doc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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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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