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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安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土壤改良工程)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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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土壤改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1102G26051400100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河市农业农村局以黑市农字〔2026〕21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北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北安市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北安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土壤改良工程)
2.2建设规模:土壤改良46446亩,其中红星分场3876亩、建设分场36241亩、城郊分场6329亩。
2.3建设地点:红星分场、建设分场、城郊分场。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6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11月30日,共518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按照工期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土壤改良、耕地质量提升全部作业。
2.7标段划分:土壤改良工程部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北安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土壤改良工程)、施工第二标段(土壤改良工程)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2.8招标控制价:2142.3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肥料登记证,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投入该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4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正在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期间、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6年05月26日00时00分至2026年06月0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4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6年06月24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北安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0456-6551013
招标人:北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地址:北安市铁西区西直街18号
电话:0456-669532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品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与同济街交角地段AS7栋1-3层09号2层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赵旭
电 话:15104683225
电子邮件:apxmglzx@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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