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邢台金隅(含临城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评审技术服务 | 技术服务 | 1.000 | 项 | 电汇 | 邢台金隅 | 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 |
| 广宗金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评审技术服务 | 技术服务 | 1.000 | 项 | 电汇 | 邢台金隅 | 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
| 一、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参加投标活动的合法条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供近12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纳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社保缴费证明或缴费明细或参保人员清单)。 4、参加采购活动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已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库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投标,在投标过程中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库的供应商投标无效;如在合同签订前或合同签订过程中供应商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库,终止合同签订;在合同签后,供应商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库的,合同执行完成后终止合作;未被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库或与金隅集团内企业不存在因恶意诉讼产生的未决争议及司法纠纷。 二、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报价含增值税、含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三、付款方式: 1、出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评审报告和应急预案(综合、专项、现场处置方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招标方后,支付合同全款(遇到国家税率调整时,按照无税价不变折算出相应的含税价开票结算)。如遇招标方资金紧张,投标方同意给予招标方45日的支付宽限期。投标方不能提供合同约定发票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2、支付方式:电汇支付。 四、验收方法: 1、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验收,满足招标方要求。 五、服务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卡编制指南》(YJ/T 32-2025)、《安全生产事故分类与编码》GB6441-2025等法律法规标准,结合邢台金隅、临城分公司、广宗金隅厂区区域风险特点,完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含综合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的评估、修订及评审,并出具符合现场实际与法规规定的应急预案。 2.修订后应急预案需符合合规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求,衔接地方政府及行业应急预案,协助组织专家评审,并全程代办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的备案手续,确保取得备案凭证。 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投标方自行安排时间与招标方对接推进,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备案,并交付预案终稿及备案凭证。 4.交付要求:提供邢台金隅、临城分公司、广宗金隅最终版应急预案文本各一式五份。 六、作业要求:详见附件。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平台上发布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对报价内容负责,确保满足招标方要求,故意提供劣质产品的投标方将被加入黑名单,由于未看清、未理解招标方要求导致报价错误等情况,所产生的损失投标方自行负责且招标方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对投标不认真负责、随意报价、不按要求报价、错误报价、不按要求上传投标附件、上传错误投标附件等,一个季度内累计3 次及以上对采购业务产生影响的,予以冻结投标资格一年处理。 2、请下载询价文件中的报价单,并在报价单上填写含税总价等信息并盖公章上传,其他章视为无效报价。平台报价与上传报价单不一致时,以盖章报价单为准,报价单的大写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对恶意报价行为(包括但不限制于: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拒不执行或投标方单方原因不能执行、以其它理由中标后要求涨价等)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同时拉入企业黑名单。 4、中标方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以电汇形式向招标方银行账户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限结束且双方无任何争议后无息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