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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福建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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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受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GXHJCG-2026-026、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6号德润广场13幢1梯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HJCG-2026-026
项目名称: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0,000.00元
采购包1(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3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4,30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
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430,000.00
餐饮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和合同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信用记录:
(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
(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微企业,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预留比例:10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采购人依法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成交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或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3日至2026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6号德润广场13幢1梯303室)
方式:供应商可选择电子邮件购买或者邮寄购买或者现场购买磋商文件。(1)电子邮件或者邮寄购买的:按照本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用途,名称可简写)及《采购文件获取联系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至fjsgxhj@163.com;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则邮寄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2)现场购买的: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至我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采购文件获取联系表》。未办理购买和获取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报价。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6号德润广场13幢1梯3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6号德润广场13幢1梯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活动相关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工作岗位
联系人
工作职责
联系方式
项目经办人
黄彩平
负责磋商文件的报名以及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发售与邮寄、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事宜以及负责磋商保证金收退等。
电话:0593-2850166
(工作时间)
邮箱:fjsgxhj@163.com
项目负责人
陈花
负责磋商文件的咨询、答疑等。
需要磋商文件电子版的已报名供应商,可向项目负责人的上述邮箱发出邮件请求,邮件必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已报名的供应商名称及报名经办人姓名。

2.磋商保证金、标书费及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

费用类型
帐户详情
标书费及代理服务费
磋商保证金
收款人全称
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德东侨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德东侨支行
帐号
35050168610700004441
35050168610700004441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大路13号        
联系方式:0593-2250109(工作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6号德润广场13幢1梯303室            
联系方式:0593-2850166(工作时间)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静、陈花、黄彩平
电 话:0593-2850166(工作时间)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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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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