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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义马市污水集中收集及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一标段)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单位甄选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河南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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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污水集中收集及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一标段)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单位甄选竞争性磋商公告
正为技术有限公司受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义马市污水集中收集及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一标段)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单位甄选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义马市污水集中收集及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一标段)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单位甄选;
2、项目编号:ZWJS-2026-02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5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义马市污水集中收集及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一标段)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单位甄选,主要服务内容:对义马市污水集中收集及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一标段)进行工程结算审计,确保工程在竣工结算中的合规性、合理性和经济性,并出具审计报告(具体详见项目内容及采购需求)。
(2)采购控制价:基本费1.5‰,审减(增)额2.4%且最终审计服务费不得超过185000.00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十六条规定,供应商应对需要回避的项目做出主动回避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至少应包含股东信息,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网站截图应含有日期且显示查询结果。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后相关网页查询页截图;
(5)供应商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公告后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6)供应商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温馨提醒: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避免无资格投标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纸质版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需邮寄或现场递交纸质版“4、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邮寄或现场递交的证明资料”里的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叁份,邮寄资料时
备注:“联系人及电话+电子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
待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如有遗漏自行负责,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邮寄或现场递交地点:义马市鸿庆路客都商务大厦603会议室;
4、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邮寄或现场递交的证明资料:
(1)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或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十六条规定,供应商应对需要回避的项目做出主动回避承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至少应包含股东信息,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网站截图应含有日期且显示查询结果。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后相关网页查询页截图;
(9)供应商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公告后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10)供应商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叁份(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响应性文件递交及磋商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6月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义马市鸿庆路客都商务大厦603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六、其他
1、磋商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2、磋商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和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义马市银杏路西段 
联系人及电话:吉先生(13903985056) 
名称:正为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庙李商务大厦3单元10层1001室 
联系人及电话:潘女士(18568621886)
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25日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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