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6-1134561
二、合同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车辆加油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6-884240
四、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车辆加油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_包头市_昆都仑区友谊大街91号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9304721899
供应商(乙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石油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农机路与黄河大街交叉口西500米路北(原桐荷嘉苑接待中心)
联系方式:0472-71006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采购数量:1.0000; | 1(项) | 40000.00 | 40000.00 |
合同金额: 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采购数量:1.0000; | 1(项) | 40000.00 | 40000.00 |
合同金额: 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6年05月09日
九、验收组成员:验收通过
十、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
一、其他补充事宜: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