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J2026BJ1019064 |
|---|---|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厂(站)和管网运行维护费用财政补贴分析 |
| 所需服务 | 其他 |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
| 项目所在辖区 |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水务局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44.418812 |
| 星级评价 | 无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1号院2号楼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6月03日 18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 资质(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4)本项目非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
| 金额说明 | 预算金额:444188.12元 |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有无回避情况 |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 项目内容 | 本项目北京市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厂(站)和管网运行维护费用财政补贴分析主要工作内容: (1)2024年7月-2025年6月及2025年7月-2026年6月北京市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厂站财政补贴审核1.1 补贴范围调查分析核实 收集全市范围内符合财政补贴要求的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厂站资料,抽查部分厂站,核对与收集资料的符合性,分析符合补贴要求的厂站情况。 1.2 财政补贴标准审核、运维费用审核测算 收集现行的相关政策和规范,审核财政补贴标准和费用,审核过程中调整标准的重新测算运维费用,测算财政补助金额。 (2)2024年7月-2025年6月及2025年7月-2026年6月全市农村地区管网财政补贴审核1.1 补贴范围调查分析核实 收集全市范围内符合财政补贴要求的农村地区排水管线资料,抽查部分镇村管线,核对与收集资料的符合性,分析符合补贴要求的管线情况。 1.2 财政补贴标准审核、运维费用审核测算 收集现行的相关政策和规范,审核财政补贴标准和费用,测算财政补助金额。 (3)根据调查分析和审核测算结果形成审核报告编制形成北京市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厂站财政补贴审核报告和全市农村地区管网财政补贴审核报告。 |
| 项目编号 | ZJ2026BJ1019064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厂(站)和管网运行维护费用财政补贴分析 |
|---|---|---|---|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水务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44.418812 | 星级评价 | 无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1号院2号楼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6月03日 18时00分 |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
| 资质(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4)本项目非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 ||
| 金额说明 | 预算金额:444188.12元 | ||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 有无回避情况 |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 ||
| 项目内容 | 本项目北京市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厂(站)和管网运行维护费用财政补贴分析主要工作内容: (1)2024年7月-2025年6月及2025年7月-2026年6月北京市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厂站财政补贴审核1.1 补贴范围调查分析核实 收集全市范围内符合财政补贴要求的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厂站资料,抽查部分厂站,核对与收集资料的符合性,分析符合补贴要求的厂站情况。 1.2 财政补贴标准审核、运维费用审核测算 收集现行的相关政策和规范,审核财政补贴标准和费用,审核过程中调整标准的重新测算运维费用,测算财政补助金额。 (2)2024年7月-2025年6月及2025年7月-2026年6月全市农村地区管网财政补贴审核1.1 补贴范围调查分析核实 收集全市范围内符合财政补贴要求的农村地区排水管线资料,抽查部分镇村管线,核对与收集资料的符合性,分析符合补贴要求的管线情况。 1.2 财政补贴标准审核、运维费用审核测算 收集现行的相关政策和规范,审核财政补贴标准和费用,测算财政补助金额。 (3)根据调查分析和审核测算结果形成审核报告编制形成北京市农村地区污水处理厂站财政补贴审核报告和全市农村地区管网财政补贴审核报告。 | ||
| 联系人 | 华先生 |
|---|---|
| 传真 | |
| 联系电话 | 01055522953 |
| 公司名称 | |
| 地址 | |
| 公司电话 | |
| 个人电话 | |
|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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