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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黑龙江齐齐哈尔供电公司富拉尔基区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施工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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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黑龙江齐齐哈尔供电公司富拉尔基区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黑龙江齐齐哈尔供电公司富拉尔基区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富拉尔基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2506-230206-04-01-37693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网黑龙江齐齐哈尔供电公司富拉尔基区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文汇路北侧
2.3工程规模:本项目拟建设生产综合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5378.64㎡,其中主楼一栋,建筑面积4976.08㎡,地上五层高度22.65米,单跨15.92米;消防泵房及锅炉间一栋,建筑面积402.56㎡。(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0月30日,总工期:487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24366836.97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4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不要求)投标人具备业绩(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近三年(2023年1月-投标截止之日前)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5月26日09时00分至2026年06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18日0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8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供电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南马路390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52-248213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康顺街2号5层
联系人:孙爽
电  话:13263517720
代理项目负责人:孙爽
电话:13263517720
10.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名称: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电话:0452-27996597
11.投诉渠道
11.1线上渠道: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w.hlj.gov.cn/),依法在网上提起投诉。
10.2线下渠道:
名称: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45号楼
电话:0452-2799768
邮箱:qqhrggb@163.com
名称: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路19号
电话:0452-6886707
邮箱:fqzbb2490@163.com
 
 
日期:2026年05月25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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