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新青年城市花园二期商铺租赁(24间商铺整租,共一个标的) | 项目编号 | 2600185C |
| 委托方 | 珠海红宝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13697742199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6年05月26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6年06月12日 |
| 批准机构 | 珠海红宝石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租赁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租赁标的为珠海市香洲区晨光路新青年城市花园(二期)商业街 01-24 号商铺,该商铺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租赁单元由承租方整体承租,建筑面积: 2683.15 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物业明细表》。 | ||
| 资格审查方式 | 无需审核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是 |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 1、标的物业处于空置状态,按标的现状出租。 2、竞买人在项目公告期间自行联系查勘现场,地点为香洲区晨光路新青年城市花园(二期), 联系电话:13924706624; 联系人:罗生。 3、《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完毕。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得人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个月租金金额)一次性支付给委托方,由委托方保管。商铺租赁期满或商铺租赁合同解除时,竞得人按要求退还物业后,委托方予以无息退还。如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清相关费用,委托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用于抵扣相关费用,剩余部分应返还给竞得人;不足以抵扣的,委托方可据实索赔;竞得人违约的,委托方没收履约保证金。 5、该商铺整体租赁给竞得人经营使用,经营范围:餐饮、零售、配套服务、教育培训、办公。竞得人如经营的商品为他人品牌,则应提供相应的书面委托代理协议供委托人备案,并保证不存在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禁止用于娱乐、仓储(危险品)以及违反《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禁设区域目录》的用途。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经营其他品牌、品项或将其使用于其他用途。 6、竞得人应按消防法律法规要求,根据经营业态办理相应消防手续(如需),取得合法经营所需的消防许可后方可经营。 7、月租金从第二年开始,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 8、装修免租期约定。委托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给予竞得人3个月的装修免租期。竞得人须提交装修方案给出租方备案。在装修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自行承担装修费用,且应当保障装修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装修免租期内,承租方无需交付租金,但须正常缴纳因租赁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等)。 9、合同所称商铺租金除出租商铺使用费外,不包括因竞得人经营管理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如水、电、能耗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等)。租赁期间竞得人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电话费、垃圾费等其他与竞得人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租赁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月9.9元/平方米(含税),每月费用合计为: 26563.19 元(计费面积按租赁面积执行)。竞得人应按时足额向委托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免租期内,竞得人仍应按约定标准正常缴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公共区域能耗分摊费的计算标准以物业服务协议约定为准。水电燃气费根据实际用量按月结算,计收标准以当期水务集团、供电局、燃气公司公布的收费价格及竞得人实际用量为准,具体金额以相关单位出具的当期账单为准。公共区域能耗公摊费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照明系统、消防系统、安防与智能化系统、动力系统、公共用水、管线传输损耗等,该费用由全体商户按其租赁面积占商业可租赁总面积的比例分摊。 10、竞得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0天时委托方有权通知竞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竞得人时合同解除。 11、此次竞价以租赁标的平均单位面积租金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 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新青年城市花园二期商铺租赁合同》。 13、项目投诉、质疑处理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756-2991946 。 |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 无 | |||
| 交易信息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年06月12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络终端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05月26日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6月12日17时00分 |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6年06月12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络终端 |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6年05月26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6年5月26日9时至2026年6月15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26年6月15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 ||
| 现场查勘时间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先生,李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7260951、7260962 |
| 竞买须知 | |||
一、竞买资格与报名流程 1. 注册与报名 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审核后方可提交报名。 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申请收款账号缴纳竞价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后视为报名成功,才能参与出价)。 2. 竞价保证金缴纳 每个标的对应唯一子账号,竞买人须按子账号足额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为准)。 保证金需由竞买人自行缴纳(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禁止代付。 竞买人可自行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查询到账状态(“缴纳成功”为有效)。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竞买人应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提前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二、标的物现状与责任声明 1. 标的物现状 标的物按现状交易,面积或状态与公告不符的,租金或价款不作调整。 竞买人须自行联系委托方现场查勘,报名即视为已确认标的现状(包括数量、质量、规格等),竞得后不得以未查勘为由提出异议。 2. 责任划分 交易中心仅组织交易,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清场、腾退及交接(由委托方与竞得人自行办理)。 三、竞价规则 (向上/下竞价) 1. 有效报价 首次报价不低/高于起始价,后续报价需高/低于当前报价且为报价幅度的整数倍。 优先承租(购买)权人可按当前最高/低价报价。 2. 竞价阶段 自由报价期:竞买人不限次数自由报价。 限时竞价期:自由报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每周期180秒)。 周期内出现新报价则重置倒计时;无新报价则当前最高/低价竞买人竞得。 四、成交与签约 1. 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未成交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公示发布后即时启动原路退回流程。 公示期满后,竞得人可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成交通知书》。 2. 合同签订 竞得人须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委托方约定时间签订合同。逾期未签约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附件下载:所有附件均发布于网站公告下方。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第4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部中心: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窗口) | |||
| 备注 | |||
| 1、本项目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公示3个工作日,未中标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公示发布后即时启动原路退回流程。 2、竞买人操作手册(网络竞价)下载地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fwzn/detail?id=1636634982908821506 | |||
| 项目编号 | 2600185C | ||
|---|---|---|---|
| 项目名称 | 新青年城市花园二期商铺租赁(24间商铺整租,共一个标的) | ||
| 标的编号 | 2600185C001 | ||
| 标的名称 | 新青年城市花园二期商铺租赁(24间商铺整租,共一个标的)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公告类型 | 挂牌披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