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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安陆市涢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药剂采购及服务项目答疑及补遗

公告-招标公告
重庆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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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涢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6-2027年度药剂采购及服务项目
投标人答疑汇总及补遗
项目名称:安陆市涢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药剂采购及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140000-HW-BJ-2605-0583
答疑部分:
问题1:针对本项目比选文件第10页“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3.业绩要求”,以及第41页“2.2.4
(2)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中“供货能力”相关的业绩要求,我司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出以下质疑:我司作为总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若我司提供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产品业绩,并同时提供我司与该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如公司章程、工商登记信息、出资证明,股权关系证明等),请问上述全资子公司的业绩是否可视同总公司的业绩,用以满足上述两项业绩要求,并在本次评审中予以认定?
接上述问题,若全资子公司的业绩可被认定为我司业绩,则针对比选文件第41页“2.2.4
(1)技术部分(A)评分标准”中“检测报告10分”所要求的“供货业绩中使用单位委托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聚合硫酸铁、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熟石灰第三方检测报告各1份,提供4份,共10分。”,我司提供全资子公司的业绩合同及对应检测报告(合同中甲方名称与该全资子公司的CMA检测报告上委托单位名称一致),且同时提供我司与该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合法有效股权关系证明文件,请问上述检测报告是否予以认可?
回答:由于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母子公司为不同独立主体,故总公司参与投标的,不能使用其子公司的业绩参与投标。
问题2:针对本项目比选文件第40页“2.2.4
(1)技术部分(A)评分标准”中“检测报告10分”,其中要求“检测报告须含供货要求所列主要指标,且满足本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全部技术参数要求。检测报告未提供、少提供或主要指标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该条款属于“技术部分(A)评分标准”中的得分项(满分10分),而非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中的强制性准入条件。得分项的作用是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差异化打分,而不应直接对未满足该项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将得分项的缺失直接等同于否决投标,既不符合评分项的一般逻辑,存在以评分项替代资格评审或符合性评审的嫌疑。
恳请比选单位就该条款的设置依据及合理性予以说明,并明确是否可调整为:未提供、少提供或主要指标不满足要求的,该项不得分,而不直接否决投标文件。
回答:详见问题4。
问题3:针对本项目比选文件第40页“2.2.4
(1)技术部分(A)评分标准”中“检测报告10分”项下要求:“供货业绩中使用单位委托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聚合硫酸铁、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熟石灰第三方检测报告各1份,提供4份,共10分。”
上述表述是否可以理解为:每提供一个产品的有效检测报告,得2.5分;提供两个产品得5分,提供三个产品得7.5分,提供全部四个产品得10分?
回答:详见问题4。
问题4:针对本项目比选文件第40页“2.2.4
(1)技术部分(A)评分标准”中“检测报告10分”项下要求:“供货业绩中使用单位委托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聚合硫酸铁、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熟石灰第三方检测报告各1份,提供4份,共10分。”
我司提出以下质疑:出具主体不合理:根据行业惯例,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通常由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自行委托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而非由“使用单位”委托出具。使用单位一般不承担产品送检的义务和责任,要求以“使用单位委托”名义出具检测报告,与常规操作不符,缺乏合理性。
时间上无法实现:即便使用单位愿意配合委托送检,从委托送检到检测机构出具正式的CMA检测报告,通常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本项目于5月21日挂网公告,5月27日即开标,期间仅有6天时间(含周末2天),客观上无法完成检测报告的委托、送检、检测、出具报告的全部流程。
综上,该条款在检测报告的“出具主体”和“准备时间”两方面均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之处,实质上构成了对大多数潜在投标人的限制,存在为特定***投标单位量身定制的嫌疑。
恳请比选单位就该条款设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予以说明,并建议调整为:投标人提供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检测报告(不限定委托主体,经销商可提供制造商的检测报告),或适当延长投标准备时间。
回答:将“2.2.4
(1)技术部分(A)评分标准”中“检测报告10分”项修改为:“投标人提供2023年01月01日之投标截止日,供货业绩中,投标人委托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聚合硫酸铁、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熟石灰第三方检测报告各1份,提供4份,共10分。检测报告须含供货要求所列主要指标,且满足本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全部技术参数要求。检测报告未提供得0分,少提供或主要指标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1个扣2.5分。所有投标人技术评审都为0分,则本项目按流标处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检测报告复印件。合同中乙方名称须与CMA检测报告上送检委托单位名称一致)。”。
问题5:每种药剂单次送货多少吨?
回答:聚合硫酸铁单次送货5吨-20吨,聚合氯化铝单次送货5吨-10吨,熟石灰单次送货10吨-20吨,聚丙烯酰胺单次送货1吨-5吨。
问题6:比选文件中聚丙烯酰胺(进口阳离子)是指一定要求进口品牌吗?
回答:本次答疑对此次采购的聚丙烯酰胺类型进行调整,新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问题7:比选文件商务加分条款要求“聚丙烯酰胺为国际知名品牌,生产企业在国内建有生产加工厂生产产品的品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得2分”该条要求聚丙烯酰胺为国际知名品牌且生产企业国内建厂的加分条款,满足这一条件的只有爱森,该条件存在定向排他、限制竞争、歧视国货、无合理技术依据四大问题,违反公开比选公平竟争原则,涉嫌设置不合理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希望能提供一个公平的比选条件。目前国产的絮凝剂也是全球知名,且重庆水务公司大部分客户是国产絮凝剂,望取消进口这唯一性条款。
回答:该评审条款修改为“聚丙烯酰胺生产企业在国内建有生产加工厂生产产品的品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得2分;投标产品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固体)生产能力不低于4吨/年,得1分,超过7吨/年,得2分(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开具的有关产能证明文件或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问题8:阳离子合资品牌可以吗?
回答:可以。
补遗部分:
因本项目对采购货物、技术参数作出了修改,故对本项目作出延期处理。延期后时间如下: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延期至:2026年05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延期至:2026年05月29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两江新区嘉华路36号重庆水务大厦五层。导航:重庆水务大厦东门)。
3.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05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重庆市外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可邮寄:投标人即日起至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只接受顺丰快递寄付)。投标人须将成套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邮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嘉华路36号重庆水务大厦10层1018;收件人:文啸;联系方式:18623194914)。邮寄前,请按比选文件要求将标书费转账截图或银行回单附于投标文件密封袋中(标书费收取二维码及标书费开发票二维码在附件中),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上投标人须按比选文件进行操作。
6.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因寄错地址、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我公司将拒绝接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请投标人充分考虑邮寄快递时间、道路封锁等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邮寄到的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并自行承担责任。
7.邮寄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开标会无异议。
本答疑内容、补遗内容与比选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比选人:安陆市涢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5日


附件:修订后采购清单、技术参数

序号
名称
参数
执行标准
规格
数量
(暂定数量)
单价限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1
聚合硫酸铁
1.执行标准:GB/T 14591-2016《水处理剂 聚合硫酸铁》
规格:液态,散装
2.全铁质量分数 /%:≥11.0
还原性铁质量分数 /%:≤0.10
盐基度 /%:8.0-16.0
pH(10g/L 水溶液):1.5-3.0
密度(20℃)g/cm?:≥1.45
不溶物质量分数 /%:≤0.2
3.重金属限值(以干基计,第三方检测报告须体现):
砷(As)/%:≤0.0002
铅(Pb)/%:≤0.001
铬(Cr)/%:≤0.0005
镉(Cd)/%:≤0.0001
4.原料与工艺要求:
严禁使用酸洗废酸、危废铁渣、含重金属工业废料生产。
GB/T14591-2016
液态 散装
396吨
900
356400
单价限价为材料单价+其他费用
2
聚丙烯酰胺
(阳离子)
阳离子(固体),分子量800万-1200万;
离子度:40%-60%;
固含量(固体)(W/%):≥90;
溶解时间(/min):≤60;
外观固体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处理剂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GB/T 31246-2025)。
GB/T 31246-2025
固体 袋装
25kg
14吨
18200
254800
单价限价为材料单价+其他费用
3
聚合氯化铝
1.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水处理剂 聚合氯化铝(GB/T22627-2022),
规格:液态,散装
2.氧化铝质量分数 /%:≥10
盐基度 /%:30.0-95.0
水不溶物质量分数 /%:≤0.4
pH(10g/L 水溶液):3.5-5.0
铁质量分数 /%:≤3.5
3.重金属限值(以干基计,第三方检测报告须体现):
砷(As)/%:≤0.0002
铅(Pb)/%:≤0.001
铬(Cr)/%:≤0.0005
镉(Cd)/%:≤0.0001
4.原料与工艺红线:
严禁使用铝灰、铝泥、废铝渣、含重金属工业废料或危废铝渣生产;
原料必须为工业级氢氧化铝、铝矾土或铝酸钙粉,需提供原料采购证明及生产工艺说明;
产品无外来杂质、悬浮物,液态无分层、无沉淀。
GB/T22627-2022
液态 散装
288吨
850
244800
单价限价为材料单价+其他费用
4
熟石灰
1.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氢氧化钙(HG/T 4120-2024);
规格:固体,散装
2.氢氧化钙质量分数 /%:≥95
镁及碱金属质量分数 /%:≤3.0
酸不溶物质量分数 /%:≤0.5
铁质量分数 /%:≤0.1
干燥减量 /%:≤1.0
筛余物(0.045mm)/%:≤5.0
3.重金属限值(第三方检测报告须体现):
砷(As)/%:≤0.0005
铅(Pb)/%:≤0.002
4.原料要求:
严禁使用工业废石灰、含重金属废渣生产;
产品为白色粉末,无结块、无杂质、无明显异味
HG/T4120-2024
固体 散装
312吨
850
265200
单价限价为材料单价+其他费用
合计
1121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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