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标题:横沙浅滩一期工程施工1标生态用海方案编制服务
公告内容: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
一期工程施工1标
生态用海方案编制服务1.采购条件本次采购所属项目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一期工程施工1标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生态用海方案编制服务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2.1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长江口横沙浅滩区域,横沙东滩以东、北槽深水航道以北、北港以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南北向隔堤2条、短隔堤3条,新建东西向潜堤、纳潮口同步实施导助航设施。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生态用海方案编制服务。
2.3工期要求
采购时间暂定:2026年05月至2026年12月。
3.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采购商务情况4.1结算方式
(1)结算周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2)结算数量:每月结算量以双方确认后的数量为准。双方对结算周期内的数量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
4.2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生态用海方案编制及评审并合格后,与甲方完成最终结算单,经甲方审计部门审计后,甲方一次性支付100%服务款。
付款条件:①双方签认后经项目经理审核的采购量确认单及当期结算单、最终结算单,且现场签证单需甲方项目经理签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上述付款方式支付都必须先经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发票,并经甲方核实合法有效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2)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本期实际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结算款项。
4.3履约保证金:无。
4.4质量保证金:无。
4.5其他情况:无。
5.供应商情况说明
5.1推荐供应商的相关情况
单位名称:自然资源部东海海域海岛中心(自然资源部东海信息中心)
注册资金:人民币15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756993225X
成立时间:1991-8-1
经营范围: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提供海域海岛管理,海区信息化等研究和技术支撑,海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支撑,海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管理支撑,海洋档案和数据管理,海洋遥感监测技术支撑,海洋督察和海洋监管技术支撑。
5.2推荐理由
自然资源部东海海域海岛中心隶属自然资源部东海局,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正处级公益性事业单位。中心职责定位是开展海域海岛管理、海区信息化相关研究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海区海洋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支撑工作,海区信息化服务和海洋档案管理等工作。
6.公示期限公示期限:2026年05月13日至2026年05月16日。
公示平台: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ec.ccccltd.cn)。
7.联系方式联 系 人:吴尹华
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岛横沙乡
联系电话:13661687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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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报名入口:
https://sp.iccec.cn/viewNoticeDetail?schemeId=2829099829092691968&schemeCode=FWFA00000094389&schemeName=横沙浅滩一期工程施工1标生态用海方案编制服务¬iceId=2831950631056089088&opUnitName=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一期工程(新)&opUnitId=1079381&purchaseType=9&schemeStatus=&checkFlag=&supCode=&sup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