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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碳中和政府采购建筑江苏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曹家庄雨污分流工程(26)
发布时间:2026-05-25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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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4821839000044 | 项目名称 | 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B3204821839000044032001 | 标段名称 | 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曹家庄雨污分流工程(26)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5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6月11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名称)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曹家庄雨污分流工程(26)(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B3204821839000044032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曹家庄雨污分流工程(26)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坛发改投字【2026】5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曹家庄雨污分流工程(26)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曹家庄雨污分流工程(26)。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曹家庄。 2.3 建设内容:项目对曹家庄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管道及部分雨水管道,开挖道路同步恢复。本标段主要内容包括:(1)污水工程:新建DN250-DN300污水管1578m;(2)雨水工程:新建DN300-DN600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合计1267米;(3)道路恢复:沥青路面、混凝土路面恢复 8820 平方米。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1)雨水管网:新建DN250-DN600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1941m,其中DN250双高筋管489m,DN300双高筋管1311m,DN400双高筋管20m,DN600双高筋管121m。 (2)污水管网:新建DN250-DN300球墨铸铁管1578m,其中DN250球墨铸铁管1302m,DN300球墨铸铁管276m。De160*4mmPVC-U出户管650m,现状管疏通350m。 (3)沥青路面、混凝土路面恢复8820平方米。其中沥青路1400m2,150厚水泥路1500m2,100厚水泥路5920m2。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44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21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5月25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5月25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 / 时 / 分至2026年6月11日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沙科技金融中心A楼9层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9楼 联系人: 管女士 联系人: 陆女士 电话: 0519-85658037 电话: 0519-82798174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邮编: 213200 传真: / 电子邮箱: 913029320@qq.com 邮编: 213200 电子邮箱: 2234993275@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9-82353528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异议 联系电话: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0519-85658037 异议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沙科技金融中心A楼9层 招标代理异议 联系电话: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519-82798174 异议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9楼 异议邮箱:2234993275@qq.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 联系人 | | | 传真 | | 电话 | | | 邮编 |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 联系人 | | | 传真 | | 电话 | | | 邮编 | | E-mail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 [0] 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名称)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曹家庄雨污分流工程(26)(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B3204821839000044032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曹家庄雨污分流工程(26)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坛发改投字【2026】5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曹家庄雨污分流工程(26)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金坛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曹家庄雨污分流工程(26)。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曹家庄。 2.3 建设内容:项目对曹家庄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管道及部分雨水管道,开挖道路同步恢复。本标段主要内容包括:(1)污水工程:新建DN250-DN300污水管1578m;(2)雨水工程:新建DN300-DN600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合计1267米;(3)道路恢复:沥青路面、混凝土路面恢复 8820 平方米。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1)雨水管网:新建DN250-DN600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1941m,其中DN250双高筋管489m,DN300双高筋管1311m,DN400双高筋管20m,DN600双高筋管121m。 (2)污水管网:新建DN250-DN300球墨铸铁管1578m,其中DN250球墨铸铁管1302m,DN300球墨铸铁管276m。De160*4mmPVC-U出户管650m,现状管疏通350m。 (3)沥青路面、混凝土路面恢复8820平方米。其中沥青路1400m2,150厚水泥路1500m2,100厚水泥路5920m2。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44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21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5月25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5月25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 / 时 / 分至2026年6月11日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沙科技金融中心A楼9层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9楼 联系人: 管女士 联系人: 陆女士 电话: 0519-85658037 电话: 0519-82798174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邮编: 213200 传真: / 电子邮箱: 913029320@qq.com 邮编: 213200 电子邮箱: 2234993275@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9-82353528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异议 联系电话: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0519-85658037 异议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沙科技金融中心A楼9层 招标代理异议 联系电话: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519-82798174 异议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9楼 异议邮箱:2234993275@qq.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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