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教工餐厅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项目 第二包段(二次)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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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 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 | ||||||||||||||||||||||||||||||||||||||||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桥西区 | 招标内容: | |||||||||||||||||||||||||||||||||||||||
|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教工餐厅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项目 第二包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教工餐厅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教工餐厅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项目第二包段(二次)2、招标编号:HXZB2026-A2-00231-00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最高总限价):第二包段预算金额78490.00元。5、服务期限(约12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6月30日。6、交货期:采购人提前一天将所需食品原材料详细内容通知供货单位,供货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第二天上午8:30时前将食品原材料送达指定地点。7、交货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餐饮中心教工餐厅。供货单位必须保质保量及时将食品原材料配送到指定地点,不得以量少、路远等任何理由拒绝配送。 2.2招标范围: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教工餐厅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项目,本项目第二包段:大米、面粉、食用油、干鲜调料、糙米、紫米、黑米等杂粮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货物及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供应商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北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 。2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 。4本项目两个包段可以兼投兼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注: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2)招标当日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25至2026-06-0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1411室(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持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下述资料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即可)复印件。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北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自拟,供应商须承诺:我单位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我单位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15 09:00 ,地点为 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官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人:薛旸、刘希 联系电话:0311-86958901,书面递至石家庄合作路 68 号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1411 室。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电话:0311-80785850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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